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上易字第10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易字第一О二六號
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廿四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吳水木
法官陳朱貴法官洪慶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金卿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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