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74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訴字第7489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
丙○○被告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玖萬捌仟貳佰零玖元,及其中本金新臺幣貳拾柒萬柒仟肆佰肆拾伍元,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九點七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捌萬參仟柒佰貳拾參元,及其中本金新台幣捌萬壹仟零壹拾參元,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九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點八八計算利息,並自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四點八八計算利息,另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月給付新台幣貳佰捌拾捌元之帳務管理費。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參拾萬柒仟玖佰參拾陸元,及其中本金新台幣參拾萬壹仟壹佰零參元部分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九日起至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六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四點八八計算利息,並自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四點八八計算利息,另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月給付新台幣參佰陸拾捌元之帳務管理費。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依兩造簽訂信用卡約定條款第26條、簡易通信貸款約定書第13條之約定合意由本院管轄,合先敘明。又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
(一)被告於民國90年7月5日、93年11月25日、94年8月15日向原告領得卡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之JCB及VISA信用卡使用,依約被告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但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向原告清償,或以循環信用方式繳付最低應繳金額,逾期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15、21、22條之約定,除喪失期限利益外,應另行給付原告按週年利率19.7%計算之利息。被告至95年4月8日止,尚欠原告新台幣(下同)43,751元(其中本金為39,788元)。
(二)被告又於91年11月1日以代償卡代付其於訴外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之信用卡欠款,依約於代償後,前24個月內按月計收1.1%計算之手續費,前述期間期滿,則以年息19.7%計算利息。被告至95年4月8日止,尚欠原告22,582元(其中本金為20,865元)。
(三)被告於93年11月26日以代償卡代付其於訴外人復華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之信用卡欠款,依約於代償後,前18個月內以年息5.88%計收利息,第19個月起以年息14.88%計收利息。另按月收取帳務管理費新台幣288元。被告至95年4月8日止,尚欠原告83,713元(其中本金81,013元)。
(四)被告於94年8月16日以代償卡代付其於訴外人中華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之信用卡欠款,依約代償後,前24個月內以年息4.88%計收利息,第25個月起以年息14.88%計收利息。另按月收取帳務管理費新台幣368元。被告至民國95年4月8日止,尚欠原告307,936元(其中本金301,103元)。
(五)被告另於94年9月5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貸款22萬元,約定分50期清償,依年金法以年息14.8%計算之利息計付本息。依約定條款第1條之約定,如未依約於繳款期限前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19.7%計算利息。依約定條款第4、5條之約定,倘為延遲繳款經原告主張暫停被告信用卡之權利時,除喪失期限利益,視同全部到期。被告至95年4月8日止,尚欠原告231,876元(其中本金為216,796元)。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信用卡申請書暨約定條款、代償卡申請書暨約定條款、簡易通信貸款申請書暨約定條款影本及債權明細表、帳單等件為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堪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從而原告依兩造之約定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所示之本金、利息及帳務管理費,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朱漢寶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書記官黃瓊玉附表
JCB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VISA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VISA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代償信用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代償信用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代償信用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信用卡簡易通信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