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6年台聲字第4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6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四二八號
聲請人甲○○(Rob
丙○○(Mad共同代理人 張美娜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乙○○為養子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五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曾桂香
法官劉延村法官徐璧湖法官劉福聲法官李彥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6年台聲字第4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6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四二八號
聲請人甲○○(Rob
丙○○(Mad共同代理人 張美娜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乙○○為養子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五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曾桂香
法官劉延村法官徐璧湖法官劉福聲法官李彥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