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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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О六О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指定辯護人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樊季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馬秀芳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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