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9年度中簡字第2739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中簡字第2739號
原   告  姚東壁
被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訴訟代理人  卓敏隆
       陳奕均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陳航代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
書記官廖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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