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01號刑事其他文書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21日裁判案由:竊盜主文甲○○ADSHAKOOR、SYEDNOORALAM共同竊盜,各處有期徒刑捌月,並均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