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40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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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4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405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宇博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民國109年5月8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審判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陳明偉
法官黃紀錄法官江哲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宜君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