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3年家核字第25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財產糾紛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鄉鎮調解事件審核書九十三年家核字第二五號
聲請人乙○○
丙○○丁○○相對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南投縣埔里鎮調解委員會調解事件,本院審核結果:
不予核定。原件退還調解機關,理由:
一、聲請人等之父 潘朝進 向日月潭漁會投保得領取之保險金為何種性質之款項?依保險契約有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得領取之人?若有,為何人?若無,亦請補記明。
二、調解書記載之調解條件提及兩造係就上開保險金為繼承,則上開保險金是否為遺產之性質?如為遺產,則分割遺產依法須就被繼承人全部之遺產一併分割,不得單就該保險金為分割;若被繼承人除該保險金外,並無其他遺產,請補敘明,並提出相關資料(例如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或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等)予以證明。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