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緝字第1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緝字第19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羈押於臺灣高雄看守所)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2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2月26日
書記官鄭淑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緝字第1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緝字第19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羈押於臺灣高雄看守所)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2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2月26日
書記官鄭淑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