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3年度湖小字第915號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3年度湖小字第915號
原   告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訴訟代理人  莊曜安
被   告 品欣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秋瑾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李建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日
書記官翁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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