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 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99年審易字第5296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99年度審易字第529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欒淑芬上列被告因99年度審易字第5296號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字第27648號),經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認為適當,裁定由受命法官進行協商判決程序,於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上午10時在本院刑事第十法庭宣示判決,以代判決書,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呂明燕書記官張琇晴通譯楊博淳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欒淑芬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被告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負擔。
二、犯罪事實要旨:
欒淑芬係東成起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成公司)、新倡暉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倡暉公司)之負責人,因自身財務困窘,為求周轉資金,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明知以 戴嘉霖 (綽號「 阿弟 」)等人所組成之犯罪集團(渠等另案業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民國98年8月18日,以97年度偵字第9613號提起公訴,尚未審結)所提供如附表一所示之支票,均係無資力之公司或個人所簽發,若無自行存入票款至該支票付款銀行帳戶內均屬無法兌現之空頭支票(俗稱「芭樂票」),仍自97年3月起,以每張支票新臺幣(下同)2000元至3000元不等之代價,接續向戴嘉霖購入上開支票53張,再持以向詠豐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 林維峯 票貼借款,並佯稱所交付之支票均係施作工程客戶所給付之支票,致林維峯誤信供擔保借款之支票係屬信用正常之票據,而同意以依票面金額扣除一定之利息後借款,共計取得如附表一所示票面金額共計31,961,200元之借款債權。嗣經林維峯屆期提示票據均遭拒,至此始知受騙。
三、處罰條文: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3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四、附記事項:本件經檢察官當庭更正原起訴書核犯欄所示「被告所犯上開各詐欺取財罪嫌間,犯意各別,請予分論併罰」為「被告所犯上開各詐欺取財罪嫌間,請論以接續行為」,此有本院10
0年8月4日準備程序筆錄在卷可稽。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六、如有前述得上訴情形而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判決(即以本宣示判決筆錄代之)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庭
書記官張琇晴法官呂明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上訴。但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第
2款、第4款、第6款、第7款所定情形,或協商判決違反同條第2項之規定者,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書記官張琇晴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支票號碼││面額(新臺││││(發票日)│發票人│幣,單位:│存放處││號│││元)││├─┼─────┼──────────┼─────┼────┤│1│AS0000000│伸奇企業有限公司│150萬│偵,P.21│││(97.07.08)│( 伍文宏 )││背面│├─┼─────┼──────────┼─────┼────┤│2│AS0000000│伸奇企業有限公司│150萬│偵,P.21│││(97.07.16)│(伍文宏)││背面│├─┼─────┼──────────┼─────┼────┤│3│BA0000000│延倫企業有限公司│67萬8000│偵,P.25│││(97.07.26)│( 吳瑞南 )││背面│├─┼─────┼──────────┼─────┼────┤│4│ZA0000000│伊丹麗企業有限公司│37萬4000│偵,P.24│││(97.08.12)│( 莊麗真 )│││├─┼─────┼──────────┼─────┼────┤│5│ZA0000000│數位通影音媒體行銷股│57萬3000│偵,P.23│││(97.07.20)│份有限公司( 蔡文亮 )││背面│├─┼─────┼──────────┼─────┼────┤│6│ZA0000000│同上│73萬6000│偵,P.24│││(97.07.25)││││├─┼─────┼──────────┼─────┼────┤│7│YA0000000│潤力國際實業有限公司│48萬8000│偵,P.23│││(97.07.28)│( 林政峰 )││背面│├─┼─────┼──────────┼─────┼────┤│8│SD0000000│銘寬有限公司│19萬7000│偵,P.18│││(97.09.15)│( 謝寬水 )││背面│├─┼─────┼──────────┼─────┼────┤│9│UA0000000│志辰實業有限公司│18萬4000│偵,P.23│││(97.09.10)│( 蔣志明 )│││├─┼─────┼──────────┼─────┼────┤│10│UA0000000│志辰實業有限公司│43萬5000│偵,P.23│││(97.10.27)│(蔣志明)│││├─┼─────┼──────────┼─────┼────┤│11│SS0000000│兆邦國際行銷顧問有限│48萬9000│偵,P.24│││(97.10.27)│公司( 吳順德 )││背面│├─┼─────┼──────────┼─────┼────┤│12│SS0000000│同上│68萬│偵,P.24│││(97.11.17)│││背面│├─┼─────┼──────────┼─────┼────┤│13│ECA0000000│和徠有限公司│47萬8000│偵,P.17│││(97.07.19)│( 林育慶 )││背面│├─┼─────┼──────────┼─────┼────┤│14│ECA0000000│和徠有限公司│53萬5000│偵,P.17│││(97.07.24)│(林育慶)││背面│├─┼─────┼──────────┼─────┼────┤│15│CFA0000000│ 劉品秀 │24萬8000│偵,P.26│││(97.09.16)││││├─┼─────┼──────────┼─────┼────┤│16│CFA0000000│劉品秀│41萬5000│偵,P.26│││(97.10.04)││││├─┼─────┼──────────┼─────┼────┤│17│AW0000000│ 柯朝盛 │47萬8000│偵,P.25│││(97.10.22)││││├─┼─────┼──────────┼─────┼────┤│18│AV0000000│ 陳銘裕 │53萬5000│偵,P.25│││(97.10.28)││││├─┼─────┼──────────┼─────┼────┤│19│AV0000000│陳銘裕│54萬6000│偵,P.25│││(97.10.22)││││├─┼─────┼──────────┼─────┼────┤│20│YC0000000│智磊貿易有限公司│45萬8800│偵,P.14│││(97.07.26)│(陳銘裕)│││├─┼─────┼──────────┼─────┼────┤│21│YC0000000│智磊貿易有限公司│58萬6000│偵,P.14│││(97.08.26)│(陳銘裕)││背面│├─┼─────┼──────────┼─────┼────┤│22│PC0000000│菁盈實業有限公司│46萬3000│偵,P.15│││(97.08.26)│( 施瓊珠 )│││├─┼─────┼──────────┼─────┼────┤│23│PC0000000│菁盈實業有限公司│53萬3000│偵,P.15│││(97.08.26)│(施瓊珠)│││├─┼─────┼──────────┼─────┼────┤│24│XC0000000│全俊實業有限公司│46萬│偵,P.16│││(97.11.25)│(柯朝盛)│││├─┼─────┼──────────┼─────┼────┤│25│XC0000000│全俊實業有限公司│46萬7000│偵,P.15│││(97.10.25)│(柯朝盛)││背面│├─┼─────┼──────────┼─────┼────┤│26│AD0000000│ 王慶祥 │33萬7000│偵,P.15│││(97.10.15)│││背面│├─┼─────┼──────────┼─────┼────┤│27│XC0000000│聯成事業有限公司│77萬3000│偵,P.16│││(97.11.10)│( 王偉成 )│││├─┼─────┼──────────┼─────┼────┤│28│AD0000000│王慶祥│53萬8000│偵,P.16│││(97.11.26)││││├─┼─────┼──────────┼─────┼────┤│29│UC0000000│台新柴油機股份有限公│86萬5000│偵,P.14│││(97.07.30)│司( 吳勝男 )│││├─┼─────┼──────────┼─────┼────┤│30│XC0000000│同上│77萬5300│偵,P.14│││(97.08.16)│││背面│├─┼─────┼──────────┼─────┼────┤│31│XC0000000│同上│96萬8000│偵,P.15│││(97.08.28)││││├─┼─────┼──────────┼─────┼────┤│32│XC0000000│同上│94萬7000│偵,P.15│││(97.09.11)│││背面│├─┼─────┼──────────┼─────┼────┤│33│AA0000000│芳溢實業有限公司│57萬8000│偵,P.20│││(97.07.25)│(施瓊珠)││背面│├─┼─────┼──────────┼─────┼────┤│34│AA0000000│同上│52萬5000│偵,P.20│││(97.07.26)│││背面│├─┼─────┼──────────┼─────┼────┤│35│AA0000000│山竹實業有限公司│56萬│偵,P.21│││(97.10.27)│( 游漢章 )│││├─┼─────┼──────────┼─────┼────┤│36│AA0000000│同上│68萬8000│偵,P.21│││(97.11.12)││││├─┼─────┼──────────┼─────┼────┤│37│AF0000000│祥容資訊有限公司│58萬4000│偵,P.16│││(97.09.23)│( 郭茂誠 )││背面│├─┼─────┼──────────┼─────┼────┤│38│AB0000000│統領事業有限公司│69萬5000│偵,P.16│││(97.10.23)│(王偉成)││背面│├─┼─────┼──────────┼─────┼────┤│39│AB0000000│同上│45萬8000│偵,P.17│││(97.10.26)││││├─┼─────┼──────────┼─────┼────┤│40│AB0000000│同上│59萬8000│偵,P.17│││(97.11.23)││││├─┼─────┼──────────┼─────┼────┤│41│BV0000000│弘晨工程有限公司│59萬8000│偵,P.18│││(97.10.26)│( 司徒宇 )│││├─┼─────┼──────────┼─────┼────┤│42│AD0000000│集士企業有限公司│76萬3000│偵,P.22│││(97.09.26)│( 柯希貴 )│││├─┼─────┼──────────┼─────┼────┤│43│AD0000000│同上│79萬2000│偵,P.22│││(97.10.16)││││├─┼─────┼──────────┼─────┼────┤│44│AD0000000│同上│68萬8000│偵,P.22│││(97.10.16)│││背面│├─┼─────┼──────────┼─────┼────┤│45│AD0000000│同上│67萬6000│偵,P.22│││(97.10.26)│││背面│├─┼─────┼──────────┼─────┼────┤│46│AC0000000│ 邱志峰 │47萬5000│偵,P.22│││(97.12.26)│││背面│├─┼─────┼──────────┼─────┼────┤│47│AB0000000│邱志峰│54萬8100│偵,P.17│││(97.12.15)││││├─┼─────┼──────────┼─────┼────┤│48│BQ0000000│ 邱容華 │51萬5000│偵,P.19│││(97.12.10)││││├─┼─────┼──────────┼─────┼────┤│49│KR0000000│ 許銘麟 │75萬│偵,P.19│││(97.09.22)│││背面│├─┼─────┼──────────┼─────┼────┤│50│KR0000000│同上│52萬5000│偵,P.19│││(97.09.22)│││背面│├─┼─────┼──────────┼─────┼────┤│51│KR0000000│同上│75萬│偵,P.20│││(97.09.28)││││├─┼─────┼──────────┼─────┼────┤│52│XG0000000│貝帝妮企業有限公司│46萬7000│偵,P.20│││(97.10.24)│(莊麗真)│││├─┼─────┼──────────┼─────┼────┤│53│XG0000000│同上│48萬8000│偵,P.20│││(97.10.28)││││├─┼─────┼──────────┴─────┴────┤││合計│3196萬1200│└─┴─────┴─────────────────────┘附表二:
一、被告應給付告訴人林維峯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
二、上開款項之給付方式為:㈠3萬元,業於調解期日前給付完畢。
㈡餘款997萬元,自民國100年8月15日起至清償完畢,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林維峯3萬元(除最末期給付1萬元)。
三、如有1期未按期履行,則視為全部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