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湖小字第317號
原 告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訴訟代理人 蘇偉譽
張薇薇
被 告 晤瑪 ‧依萬即 錢慈韻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5月25日上午9時25
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林銘宏
本件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
師記官許秋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湖小字第317號
原 告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訴訟代理人 蘇偉譽
張薇薇
被 告 晤瑪 ‧依萬即 錢慈韻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5月25日上午9時25
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林銘宏
本件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
師記官許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