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度司拍字第27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司拍字第2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7月0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8年度司拍字第274號聲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非訟代理人甲○○相對人乙○○
6號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為擔保債務,於民國(下同)93年6月23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6,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其抵押權存續期間係自93年6月23日起至123年6月22日止,以擔保其本人對原債權人中國農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嗣中國農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95年5月1日與聲請人合併,並以聲請人為存續法人,原債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隨同移轉,經登記在案。又相對人於93年8月12日分別向原債權人中國農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元,並邀連帶保證人 吳桂鳳楊孟鴻 向聲請人借款560,000元,均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到期日為113年8月12日,均自借款日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及利息,如一次未履行,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98年3月12日起即均未繳納本息,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2,269,753元及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本票、借據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98年6月18日發函通知相對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98年6月22日送達於相對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迄今仍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7月7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吳鴻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98年7月7日
書記官莊福來┌──────────────────────────────────────────────────────────────┐│附表:(土地)98年度司拍字第274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 員林鎮 │新中州││1101│建│00│01│03.63│全部││├──┼───┼────┼────┼────┼────────┼─┼──┼──┼──────┼─────────┼──────┤│002│彰化縣│員林鎮│新中州││1067│建│00│13│58.02│11/784││└──┴───┴────┴────┴────┴────────┴─┴──┴──┴──────┴─────────┴──────┘┌─────────────────────────────────────────────────────────────┐│附表:(建物)98年度司拍字第274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172│彰化縣員 林鎮山 │彰化縣員 林鎮新 │鋼筋混凝土造3│1層:41.21;2層:41.21│電梯樓梯間│全部│││││腳路2段460巷29│中州段1101地號│層樓房│;3層:41.21;合計:12│:8.64││││││3弄66號│││3.63││││├──┼───┼───────┼───────┼───────┼───────────┼─────┼────┼───────┤│002│143│彰化縣員林鎮山│彰化縣員林鎮新│鋼筋混凝土造1│1層:20.35;合計:20.3││1/49│││││腳路2段460巷29│中州段1067地號│層平房│5│││││││3弄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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