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6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訴字第一六九○號
原告允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送達代收人乙○○被告 慈強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陳君聖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五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林靜梅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五日~B法院書記官陳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