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0年度彰小字第8號民事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判決  100年度彰小字第8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許家仁
被   告  張文財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彰小字第8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
100年1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7萬3956元;及其中新台幣6萬7602元自民
國九十五年三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9.71%計算之利
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王鏡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
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
後二十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書記官石坤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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