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3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392號原告甲○○被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行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鄭峻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
書記官鍾淑美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3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392號原告甲○○被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行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鄭峻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
書記官鍾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