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交易字第3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交易字第32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定翰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1400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辯論終結後,被告業與告訴人 鍾孟蒨 成立調解,目前尚在調解筆錄履行期間,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田雅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高偉庭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