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字第12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簡上字第12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請求撤銷贈與行為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簡上字第127號上訴人 梁平 視同上訴人 梁世珍 被上訴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贈與行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麗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
書記官楊宗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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