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0年度彰小調字第3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彰小調字第31號
原   告  黃金柱
被   告  張淑儀
代 理 人  馮錦詮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彰小調字第3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100年2月15日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陳滿賢
  書 記 官 楊志明
  調解委員 張淑靜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
  原   告 黃金柱
  被告代理人 馮錦詮
法官、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原告願拋棄對被告之民事賠償請求權。
二、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原   告 黃金柱
           被告代理人 馮錦詮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 記 官 楊志明
           法   官 陳滿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書 記 官 楊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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