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聲字第12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128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許飴庭(原名:許周馨)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聲請案號:102年度執聲付字第54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許飴庭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許飴庭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下同)102年7月26日以法授矯字第00000000000號函核准假釋,而縮刑後刑期終結日為104年1月11日,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江錫麟
法官周瑞芬法官陳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王朔姿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