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46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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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146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1469號聲請人 陳瓊麗 訴訟代理人 陳瓊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86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8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葉雅婷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
書記官鍾雯芳┌──────────────────────────────┐│附表:103年度除字第146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01│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股票│1│24│├──┼──────────┼───────┼──┼──┼──┤│0002│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股票│1│26│├──┼──────────┼───────┼──┼──┼──┤│0003│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股票│1│29│├──┼──────────┼───────┼──┼──┼──┤│0004│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股票│1│25│├──┼──────────┼───────┼──┼──┼──┤│0005│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股票│1│34│├──┼──────────┼───────┼──┼──┼──┤│0006│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股票│1│26│├──┼──────────┼───────┼──┼──┼──┤│0007│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X00000000│股票│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