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88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訴字第18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水土保持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1880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添如 上列上訴人因水土保持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53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2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陳世宗
法官吳勇毅法官呂寧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資旻中華民國1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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