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8年度雄保險簡移調字第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  乙○○
  相對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雄保險簡移調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8年3月24日下午2時5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
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文嵐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調解委 員  蔡朱童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同意願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蔡朱童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貳拾伍萬元。
  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98年4月10日起按月於每月10日
  各給付伍仟元匯入聲請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帳
  戶(帳號:00000000)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
  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楊銘仁
           法 官 謝文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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