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84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8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849號原告 秦慧如 被告 吳明儒
吳松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
2年8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並定於102年8月29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8月2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陳芸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21日
書記官林秀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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