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上訴字第214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15日
裁判案由:殺人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2145號上訴人即被告 周鴻裕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選任辯護人 陳明發 律師
謝尚修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殺人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9月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登俊
法官莊深淵法官陳得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三軫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