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87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87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870號聲請人 林傳章 訴訟代理人 林秀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一○八年度司催字第三四八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劉台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書記官吳芳玉┌──────────────────────────────┐│附表:108年度除字第87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1│1000│├──┼────────────┼───────┼───┼──┤│2│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300│├──┼────────────┼───────┼───┼──┤│3│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130│├──┼────────────┼───────┼───┼──┤│4│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143│├──┼────────────┼───────┼───┼──┤│5│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157│├──┼────────────┼───────┼───┼──┤│6│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519│├──┼────────────┼───────┼───┼──┤│7│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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