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14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1439號聲請人 黃依清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5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8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林欣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書記官林思辰附表:112年度除字第14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2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3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4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5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6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7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8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9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0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1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2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3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4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5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6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7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8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9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0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1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2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3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