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司繼字第4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陳報遺產清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聲請人乙○○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甲○○(男,統一編號:Z00000000000弄13之1號2樓)於民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
中華民國98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8
書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司繼字第4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陳報遺產清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聲請人乙○○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甲○○(男,統一編號:Z00000000000弄13之1號2樓)於民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
中華民國98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8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