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509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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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 桃園 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50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4年度訴字第50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益軒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2年度偵字第1881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事實
一、甲○○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間,自 藺以德 受讓 義康 實業有限公司(下稱 義康公 司)之股份,並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變更登記為義康公司之董事兼代表人,惟義康公司實際上由甲○○及 林茂松 共同經營並執行業務;嗣於九十一年九月間,甲○○及其他股東將股份全部轉讓予林茂松(已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三日死亡,另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並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完成變更登記為林茂松所有之一人公司,公司地址於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起變更為 桃園縣 ○○鎮○○○路○段○○巷○○號一樓。甲○○雖轉讓股份予林茂松,惟仍與林茂松實際經營義康公司,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承租桃園縣○○鎮○○○路○段○○巷○○號之辦公室供義康公司使用,且擔任義康公司之業務經理向往來廠商訂貨。惟自九十二年一月下旬某日起至九十二年五月間某日止,甲○○與林茂松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利用與附表所示之昶瑞工業有限公司(下稱昶瑞公司)、泰升電路有限公司(下稱泰升公司)、高岡機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岡公司)、負責人為癸○○之良益彈簧企業社(下稱良益企業社)、 昌榮 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昌榮公司)、聯宇電子有限公司(下稱聯宇公司)、慶陞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慶陞公司)、亨龍工業有限公司(下稱亨龍公司)等公司先前正常訂貨按時付款取得良好商譽之機會,而連續在附表所示之時間、以「 林先 生」或「方先生」之名義向附表所示昶瑞公司等廠商以傳真訂貨之方法大量進貨,約定如附表所示之貨到後再付款,並以義康公司名義,簽發以 新竹國 際商業 銀行 埔新分行為付款人、發票日均集中於九十二年五月十日以後至六月初之支票作為付款工具,致附表所示之公司陷於錯誤,陸續依甲○○或林茂松之指示,送出如附表所示之貨品至甲○○出面向千元電子企業社承租位於○○鎮○○路○○○號倉庫內,致附表所示之廠商損失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嗣林茂松 見支票陸續屆期,旋於九十二年五月十二日藉故搭機出境即未再返國處理,而以義康公司名義所簽發之支票亦於同日起陸續以存款不足為由未獲兌現,附表所示之公司始知受騙,總計遭詐騙之金額達新臺幣(下同)一千零四萬五千六百零五元(四捨五入,含稅)。
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調查站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甲○○矢口否認有何詐欺之情事,並辯稱:與林茂松共同經營時,因為林茂松常拿公司支票去貼現,所以就將義康公司讓給林茂松一個人經營,伊另外再成立內華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內華達公司),林茂松獨自經營後,伊只有應林茂松之要求偶爾來幫忙而已,並沒有實際負責義康公司業務,也不曾持義康公司之支票開給任何廠商,且伊也不認識被害廠商中昶瑞公司、聯宇公司、 柏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柏承公司)、健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健倚公司)、 兆旭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兆旭公司)、玄燕電子國際有限公司(下稱玄燕公司)、向德有限公司(下稱向德公司)、喜威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喜威達公司)、伸銓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伸銓公司)、廣華興業有限公司(下稱廣華公司)、良益公司、元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通公司)、高岡公司、弘碩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弘碩公司)等公司,被害廠商之昌榮公司、慶陞公司、裕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裕錩公司)、勳隆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勳隆公司)、泰升公司、亨龍公司等公司亦往來已久,伊不可能施用詐術騙取貨物,而證人卯○○為義康公司所屬社區大樓管理員,非義康公司員工,自不可能瞭解義康公司實際經營情形 云云 。經查:
㈠①義康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義康公司)於八十九年八月十日
設立,並設址在臺北縣新店市○○路○段○○號,所營事業包括國際貿易業、資訊軟體批發業、電子材料批發業、資訊軟體服務業、五金批發業、電信器材批發業、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日常用品批發業、金屬建材批發業等事業。被告於九十年十二月間,自原有股東藺以德受讓義康公司之股份,義康公司並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完成變更登記由被告擔任義康公司董事兼代表人;而義康公司全體股東於九十一年九月間將股份全部轉讓予林茂松,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完成變更登記,變更義康公司為林茂松所有之一人公司,公司地址於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起變更為桃園縣○○鎮○○○路一段五十巷二十號一樓等情,有本院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調閱義康公司之公司登記資料在卷可稽。
②被告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均坦承在義康公司負責人
變更為林茂松後,仍偶爾前往義康公司桃園縣○○鎮○○○路○段○○巷○○號一樓辦公室及桃園縣○○鎮○○路○○○號倉庫(偵卷第35頁、第105頁至第107頁,本院九十四年五月四日準備程序筆錄第2頁)等語,惟辯稱:
只是應林茂松要求去幫忙,並未參與經營云云。經查:雖被害廠商即兆旭公司負責人庚○○、向德公司負責人辛○○、高岡公司業務員 紀光彥 、良益公司負責人癸○○、聯宇公司業務經理丑○○、喜威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喜威達公司)負責人壬○○、巨亮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戊○○、慶陞公司負責人乙○○、亨龍公司業務員己○○、天王星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天王星公司)負責人丙○○於本院審理中均證稱:與義康公司交易期間沒接觸過被告等情(本院九十四年八月十二日審判筆錄第19頁至第22頁、九十四年九月二日審判筆錄第4頁至第15頁、第28頁至第34頁、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審判筆錄第2頁至第12頁、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審判筆錄第3頁至第20頁),惟被害廠商昌榮公司負責人巳○○於本院審理中結稱:第一次義康公司跟昌榮公司訂貨就是被告本人跟伊連絡,來往約二年,剛開始交易前四次以上都是付現,後來就開票,本來是電話訂貨,後來伊曾經去秀才路的送貨地址察看,被告也有去過伊的工廠,因為交易前會以電話連絡,伊從聲音就可以確定是被告跟伊連絡,故從頭到尾都是被告與伊連絡訂貨業務,被告還曾經提到義康公司有兩個合夥人,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被告是負責國內的,而平常本來是二、三個月下訂一次,跳票前該月伊印象中是下訂三次等語(本院九十四年九月二日審判筆錄第20頁至第28頁),被害廠商泰升公司負責人丁○○於本院審理中結稱:九十一年下半年伊與義康公司交易幾乎都是與「方先生」聯絡,九十二年初才改為林先生,與義康公司交易初期金額不大,也都有正常付款,但到了九十二年四月份義康公司下單特別多,其中有一筆是急單且同一品名剛下過單又迅速再下一次,所以有打電話去確認,因為訂購單上面寫的是「方先生」,所以伊與「方先生」電話聯絡,九十二年四月所聯絡的「方先生」與九十一年下半年伊所聯絡之「方先生」為同一人,因為經常聯絡就會記得客戶的聲音等語(九十四年八月十二日審判筆錄第13頁至第18頁),被害廠商昶瑞公司負責人午○○於本院審理中結稱:九十年間被告是以超五類公司「周先生」名義與伊交易,後來才改為義康公司,是因為伊所撥打之「周先生」聯絡電話0000000000號經由別家廠商告知這是被告的手機,開庭後伊聽聲音才知道「周先生」就是被告,因為一直有往來,聲音都認得出來,而被告一開始訂單不多,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九十二年三月起訂貨金額變大,且原本付款方式為月結三十天,「周先生」聯絡伊要更改為月結六十天,雖「周先生」曾於九十二年二月間告知已與「林先生」拆夥,以後都找「林先生」,但伊找不到「林先生」時會找「周先生」幫忙聯絡,且義康公司訂購單上也有出現「方先生」等語(同上審判筆錄第3頁至第12頁)。上開證人巳○○有親見被告本人,證人丁○○、午○○均能因交易期間長而指認出被告聲音,自可排除指認錯誤之情況,則依證人巳○○、丁○○、午○○之證詞可認被告迄九十二年四月間仍有對被害廠商下單訂貨之情,至為明確;被告辯護人雖辯稱:證人午○○自本案發生後曾前往桃園縣○○鎮○○路○○○號義康公司倉庫強行搬貨等情(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刑事辯護意旨狀第6頁),惟查,證人午○○已否認有搬回貨物之情節,且縱此部分情節為真,亦係本案發生後所生之事件,與被告是否涉及詐欺罪名並無相干,亦難以此認證人午○○上開證述有何不實之情。再者,被害廠商附表編號一、十、十一、十二、十五號提出之義康公司訂購單中,部分義康公司訂購單記載之聯絡單位為「方先生」(卷外被害廠商提出之編號
一、十、十一、十二、十六號資料),被告雖辯稱:不知道訂購單上聯絡單位是誰打上去的,伊並沒有簽名在上面云云,惟證人巳○○已如前證稱:從頭至尾都是被告與昌榮公司訂貨等語,而被告於偵查中亦不否認九十一年九月以前均由伊向昌榮公司訂貨等情(偵卷第116頁),另據證人巳○○提出昌榮公司與義康公司自九十年底至九十二年四月間之交易資料中,義康公司九十年至九十一年九月期間之訂購單中亦無被告之簽名,顯見被告辯稱訂購單上沒有其簽名,故為誤繕云云,為卸責之詞;且被告於偵查中先辯以:九十一年八月間伊為義康公司負責人,之後變更為林茂松,卸任後伊就沒有實際幫忙義康公司,也沒有幫忙訂貨,亦非伊所接洽云云(偵卷第105頁、第106頁),又改辯稱:九十一年九月以後還有跟少數幾家廠商接洽訂貨事宜,訂貨是為了幫忙云云(偵卷第116頁),被告前後供述矛盾,顯難以採信,故可認被告將義康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林茂松後,仍有執行向往來廠商訂貨之業務。③義康公司於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起設址之桃園縣○○鎮○
○○路○段○○巷○○號一樓係由被告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出面向該址之所有人 陳易敏 承租,為被告於本院審理中所坦承不諱(本院九十四年十四日審判筆錄第48頁),並有被告具名為承租人之房屋租賃契約書在卷可參(偵卷第
136頁以下),雖被告辯稱:林茂松住臺北不方便找房子,所以才由伊出面承租,但伊也有告知房東之後要換約,故伊所簽的契約並非卷內之租賃契約云云,惟卷內之房屋租賃契約書中「乙方」(即承租人)已有被告簽名、蓋章之印文,且該印文與本院調閱之義康公司於新竹國際商業銀行之更換印鑑資料(本院卷一)中所留存之被告印章印文,以肉眼觀察比對即可認有所相合之處,且並無其他資料與被告所辯相符,故可認上開房屋租賃契約確由被告所親簽無誤。如謂被告確已將義康公司交由林茂松經營,則其與義康公司或林茂松已無關聯,何須以自己名義承租房屋供義康公司或林茂松使用,被告上開行為顯與常情不符。
④又義康公司委託設址在桃園縣○○鎮○○路○○○號之千
元企業社總經理子○○加工產品,並向千元企業社總經理子○○承租辦公室等情,為被告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中所坦承不諱(偵卷第106頁、第107頁、本院九十四年五月四日準備程序筆錄第2頁),惟被告辯稱:義康公司轉給林茂松後,就沒有在義康公司工作,有時是應林茂松之要求才去幫忙云云,而證人即千元企業社總經理子○○雖於本院審理中證稱:八十九年開始幫義康公司加工產品,第一次見到被告時,被告是義康公司老闆,九十一年由林茂松管理義康公司後,伊就不清楚被告是否還有在義康公司工作,伊在桃園縣○○鎮○○路○○○號大約二、三個星期見到被告一次,被告還有詢問義康公司之狀況,九十一年底開始一直到九十二年三、四、五月份都是由林茂松指揮伊出貨等語(本院九十四年九月十二日審判筆錄第35頁至第44頁),惟證人子○○於警詢及偵查中均能明確指出:「林茂松為義康公司之實際負責人,而甲○○為義康公司之業務經理,貨品的運送都是由甲○○負責。」(偵卷第27頁反面)、「(問:九十二年時義康公司有哪些人會去這間辦公室?)答:甲○○、林茂松二人。」(偵卷第
68頁)、「九十一年下半年甲○○跟我說他們公司重組,老闆換林茂松,九十一年下半年之後,甲○○還是有跟林茂松一起來,其中只有二次是林茂松單獨來的。一直到九十二年三月甲○○都有到工廠來,他當時自稱是義康的業務經理,由他下單向供應商買原料,送到我們這邊加工。」、「(問:確定他有自稱是義康之業務經理?)答:是。」(偵卷第129頁),參酌義康公司與千元企業社來往關係密切,且義康公司亦有承租千元企業社秀才路二三一號之辦公室等情,衡情證人子○○應多所知悉義康公司之經營情形,顯見證人子○○於警詢、偵查中所述自應較其於本院審理中所述可信,且經審酌證人子○○上開於偵查中所述並無證據可認有顯不可信之情況,證人子○○於警詢中所述亦無不當之處又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二規定自得作為本案證據。又證人即義康公司設址之桃園縣○○鎮○○○路○段○○巷○○號一樓所屬之「名人居」大樓管理員卯○○於本院審理中結稱: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月時有看到被告去找房子,並向伊提到要找辦公室,九十一年十二月間被告就承○○○鎮○○○路○段○○巷○○號一樓之房屋,伊打掃時從該處經過曾看到被告,最後一次看到被告是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幾號,因為每個月初伊要幫忙收管理費,遇到義康公司的人就會收,但通常是遇到被告,所以都跟被告收管理費,因為九十二年三月初沒有收到義康公司管理費,所以特別注意被告有沒有來,但三月份以後的管理費都是跟房東收;義康公司除了被告伊還見過股東林先生及另一個職員,伊曾經向林先生表示收管理費的事,但林先生要伊找被告,林先生說這是被告負責的;就伊觀察,林先生與被告在工作上相互幫忙,伊經過義康公司時,曾看到林先生與被告在操作電腦等語(本院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審判筆錄第20頁至第38頁)已明確證述被告迄九十二年三月間仍在上址辦公司出入,且支付九十二年三月前之管理費,雖被告及辯護人辯稱:證人卯○○並非義康公司員工或參與義康公司之經營,不知道義康公司之內部狀況等情(同上審判筆錄第38頁、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刑事辯護意旨狀第7頁),惟證人卯○○僅針對其擔任「名人居」管理員時所見所聞於本院作證並經過具結以擔保證述之正確,且並無證據可認證人卯○○之證詞有何偏頗,自得作為本案之證據。故由上開證人子○○於警詢、偵查中所述、卯○○於本院審理中所述,被告將義康公司轉讓予林茂松後至九十二年三月間,除為義康公司承租中山北路一段五十巷二十號一樓辦公室,又經常至義康公司承租之中山北路一段五十巷二十號一樓辦公室及秀才路二三一號倉庫工作,並仍自稱義康公司之業務經理等情至為明確,被告所辯:伊之前在電線工廠工作大家都叫伊方經理,所以證人子○○才會以為伊是義康公司經理等情及辯稱:證人卯○○不了解義康公司等情,自屬卸責之詞,尚難採信。
⑤被告另辯以:與林茂松共同經營時,因為林茂松常拿公司
支票去貼現,所以就將義康公司讓與林茂松一個人經營,並將義康公司帳戶資料全交給林茂松使用,伊九十一年間再自行成立內華達公司,不過問義康公司之經營情形,且內華達公司與義康公司往來均正常也有付款,並提出內華達公司位於臺北市○○路○段○○號四樓之七辦公室租賃契約及內華達公司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資料云云。經查,義康公司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確曾向新竹國際商業銀行申請更換印鑑及戶名為「義康實業有限公司林茂松」,有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埔心分行竹商銀埔心字第○九四○○二三八號函可參(本院卷一),惟查,內華達公司係於九十年十二月五日核准設立,並由被告擔任負責人,有內華達公司登記基本資料查詢在卷可稽(偵卷第78頁、第79頁),而義康公司係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始變更負責人及股東為林茂松一人,顯見被告所辯:係將義康公司轉給林茂松後才成立內華達公司云云,與事實不符,且被告提出之內華達銀行帳戶明細資料(本院卷一)中,被告標明給義康公司之貨款,經比對義康公司新竹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資料(本院卷一),僅有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交易金額十二萬八千四百二十元、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八萬零五元可得證明係內華達公司帳戶匯進義康公司上開帳戶中,惟並無其他事證可認確為內華達公司支付義康公司之貨款,而其餘被告所標明之交易款項,或為現金支出,或並未匯入義康公司上開帳戶,均難認與支付義康公司貨款相關。再者,被告提出之內華達銀行帳戶明細資料(本院卷一)所載之「帳務地址」竟為桃園縣○○鎮○○路○○○號千元電子企業社地址即義康公司承租倉庫址,更顯見被告所辯:轉讓義康公司給林茂松後未曾過問義康公司經營情形云云,並非事實。
⑥綜上所述,被告九十一年九月間將義康公司變更登記負責
人為林茂松後,仍擔任義康公司業務經理,與林茂松分工為義康公司向廠商訂購貨物,並曾為義康公司承○○○鎮○○○路一段五十巷二十號一樓辦公室,並支付該址管理費用,足認被告與林茂松共同實際經營管理義康公司,而非單純義務前往義康公司幫忙無訛。
㈡①義康公司在附表所列之時間向附表所列之被害廠商訂購如
附表所示之貨品,並約定如附表所示貨到後期限內付款之方式,附表所列廠商均實際出貨至義康公○○○鎮○○路○○○號倉庫地址,而義康公司則開立如附表所示無法兌現之義康公司帳戶支票或未予付款等情,除據證人即昶瑞公司負責人午○○、昌榮公司負責人 劉邦譚 、泰升公司負責人丁○○、兆旭公司負責人庚○○、向德公司負責人辛○○、高岡公司業務員紀光彥、良益公司負責人癸○○、聯宇公司業務經理丑○○、喜威達公司負責人壬○○、巨亮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戊○○、慶陞公司負責人乙○○、亨龍公司業務員己○○、天王星公司負責人丙○○等人於本院審理中證述詳實外(本院九十四年八月十二日審判筆錄第3頁至第12頁、第13頁至第18頁、第19頁至第22頁、九十四年九月二日審判筆錄第4頁至第15頁、第20頁至第28頁、第28頁至第34頁、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審判筆錄第
2頁至第12頁、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審判筆錄第3頁至第20頁),復有被害廠商所提出之義康公司訂購單、出貨單、託運單、發票、收據、義康公司支票及支票退票理由單等件資料影本及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埔心分行竹商銀埔心字第二六三之一號函附義康公司資金往來明細及退補記錄在案(卷外證物編號一至十四號、第十六至二十六號、偵卷第150頁至第163頁),足認附表所示被害廠商出貨至義康公司後,義康公司均未支付貨款。
②雖義康公司在本件案發前曾與被害廠商昶瑞公司、昌榮公
司、泰升公司、高岡公司、良益企業社癸○○、亨龍公司、慶陞公司有交易往來,惟昌榮公司負責人巳○○於本院審理中結稱:與義康公司來往約二年,剛開始交易前四次以上都是付現,後來就開票,平常本來是二、三個月下訂一次,跳票前該月伊印象中是下訂三次等語(本院九十四年九月二日審判筆錄第20頁至第28頁),泰升公司負責人丁○○於本院審理中結稱:與義康公司交易初期金額不大,也都有正常付款,但到了九十二年四月份義康公司下單特別多,其中有一筆是急單且同一品名剛下過單又迅速再下一次等語(九十四年八月十二日審判筆錄第13頁至第18頁),昶瑞公司負責人午○○於本院審理中結稱:一開始訂單不多,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九十二年三月起訂貨金額變大,且原本付款方式為月結三十天,「周先生」聯絡伊要更改為月結六十天等語(同上審判筆錄第3頁至第12頁),高岡公司業務員紀光彥於本院審理中證稱:義康公司向高岡公司下過六次單,第一次是九十一年十月、金額為二萬一千四百二十元,第二次是九十一年十二月、金額為五萬二千五百元,第三次是九十二年一月;金額為九千四百五十元,第四次是九十二年三月、金額為八萬四千元、第五、六次為九十二年五月,金額分別為六萬三千元、十二萬六千元,第四至六筆都沒有收到貨款等語(本院九十四年九月二日審判筆錄第7至第8頁),良益企業社負責人癸○○於本院審理中證稱:九十一年六月義康公司訂了五千二百五十元(含稅)的貨,第二次是九十二年一月初、金額一萬五千七百五十元(含稅),第三次是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交貨日)、金額二萬六千二百五十元(含稅),第四次九十二年五月五日(交貨日)、金額為二萬六千二百五十元(含稅),第三次之後票都沒兌現等語(同上審判筆錄第12頁至13頁),慶陞公司負責人乙○○於本院審理中證稱:義康公司向慶陞公司剛開始訂貨都有正常付款,後來就沒有,沒付款的金額比之前正常付款的多等語(本院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審判筆錄第5頁),亨龍公司負責人己○○於本院審理中證稱: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第一次與義康公司交易,是電匯付款,亨龍公司有收到貨款,但之後義康公司欠款集中在九十二年四月、五月間三次訂的貨,前面幾次交易的金額總數不及最後三次訂貨的金額等語(同上審判筆錄第8頁至第11頁),綜合上開證人巳○○等人證述之內容,義康公司縱先與上開被害廠商正常交易,惟自九十二年一月下旬起已有開始大量密集之不正常訂貨情況,而其餘附表所示之廠商,雖均係於九十二年一月下旬至九十二年五月間與義康公司開始交易,惟附表所示廠商與義康公司大致交易情形係義康公司傳真下單,偶以電話連絡,少有義康公司聯絡人實際前往被害廠商處洽商,且初期交易正常付款後,改以貨到後當月結或次月結十五日至六十日不等之情節,業據上開被害廠商接洽人證述明確,顯見被告與林茂松係以累積一定商譽取得被害廠商信任後再開始大量訂貨,使被害廠商不疑有他而出貨至義康公司倉庫,至為明確。再參附表所示義康公司付款情形,所開立之義康公司上開帳戶支票發票日均集中在九十二年五月十日以後至九十二年六月初,簽發支票之總金額高達一百四十七萬六千四百四十八元,顯高於義康公司每月之支出金額,且九十二年五月份之帳戶餘額不但無法支應支票簽發之金額,九十二年五月一日以後又未再匯入任何金額至上開帳戶中,有義康公司上開帳戶九十一年、九十二年之交易明細資料在卷可稽(本院卷一),足認被告及林茂松明知義康公司於九十二年五月起將陷於資力不足之狀態,並無清償貨款之能力,然卻仍向被害廠商大量進貨,並簽發如附表所示同一期間之支票交付,其詐取被害廠商貨物之主觀不法意圖,自屬明確。
③綜上所述,被告與林茂松自九十二年一月下旬至九十二年
五月,利用義康公司之前取得來往廠商之信任,而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開始大量向附表所示之被害廠商訂貨,再以義康公司名義開立發票日為九十二年五月十日至六月初無法兌現之支票甚或未付款,使被害廠商不疑有他而出貨至義康公司所指定之地點,而取得被害廠商之貨物,其詐欺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公訴意旨雖認被告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常業詐欺罪,惟被告與林茂松經營義康公司之始並非即以詐騙他人為目的,僅係於九十二年間始開始為詐欺取財犯行,自難認已構成常業詐欺罪,公訴意旨容有誤會,起訴法條應予變更。
被告與林茂松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與林茂松自九十二年一月下旬某日起至九十二年五月間某日止間所犯多起詐欺取財犯行,均時間緊接,方法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論以連續犯一罪,並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犯罪動機、詐欺之手段惡劣,造成被害人損失非輕,犯後又極力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惟念其平日素行尚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三、公訴意旨另認:被告與林茂松共同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而向起訴書附表編號十五諦傑企業有限公司(下稱諦傑公司)詐騙取得貨物,並開立義康公司上開帳戶五張支票,因認被告涉犯常業詐欺罪等情。惟查,諦結公司負責人寅○○於本院審理中證稱:諦傑公司與義康公司並沒有往來,伊所持義康公司的五張支票是重建企業社辰○○於九十二年二月間拿過來貼現的,辰○○與義康公司的關係伊不清楚,義康公司並沒有向諦傑公司訂貨等語(本院九十四年九月二日審判筆錄第16頁、第17頁),而經本院多次傳喚重建企業社辰○○到庭,亦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作證,此外並無其他證據可認被告有詐騙諦傑公司或重建企業社辰○○所有之貨物等犯行,尚難認被告有何詐欺犯行,此部分原應為無罪之諭知,惟公訴意旨認此部分與前開有罪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訴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
本案經檢察官徐文豪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黃斯偉
法官張淑華法官蘇昭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韓若玉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以下單價、金額單之計價單位除特別標示外,均為新臺幣)
一、昶瑞工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2.17│Keystonejack│3000│16│48000│月結三十天票│①票號AA3356│├─────┼───────┼──────┼───┼────┼──────┤953支票,金││92.02.17│Keystonejack│1000│16│16000│月結三十天票│額470400元│├─────┼───────┼──────┼───┼────┼──────┤②票號AA3356││92.02.17│Keystonejack│2000│16│32000│月結三十天票│951支票,金│├─────┼───────┼──────┼───┼────┼──────┤額151200元││92.02.26│Keystonejack│3000│16│48000│月結三十天票│均於92.06.02退│├─────┼───────┼──────┼───┼────┼──────┤票││92.03.17│Keystonejack│20000│16│320000│月結三十天票││├─────┼───────┼──────┼───┼────┼──────┤││92.03.17│Keystonejack│3000│16│48000│月結三十天票││├─────┼───────┼──────┼───┼────┼──────┤附記:92.2.17││92.03.21│Keystonejack│5000│16│80000│月結三十天票│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方││92.04.08│Keystonejack│5000│16│80000│月結三十天票│先生」,其餘聯│├─────┼───────┼──────┼───┼────┼──────┤絡單位為「林先││92.04.08│Keystonejack│6000│16│96000│月結三十天票│生」│├─────┼───────┼──────┼───┼────┼──────┤││92.04.30│Keystonejack│5000│16│80000│月結三十天票││├─────┼───────┼──────┼───┼────┼──────┤││92.04.30│Keystonejack│5000│16│80000│月結三十天票││├─────┼───────┼──────┼───┼────┼──────┤││92.04.30│Keystonejack│2000│16│32000│月結三十天票││├─────┼───────┼──────┼───┼────┼──────┤││92.04.30│Keystonejack│2000│16│32000│月結三十天票││├─────┼───────┼──────┼───┼────┼──────┤││92.04.30│Keystonejack│1000│16│16000│月結三十天票││├─────┼───────┼──────┼───┼────┼──────┤││││總計(含稅)│X1.05│0000000│││└─────┴───────┴──────┴───┴────┴──────┴───────┘
二、聯宇電子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4.18│LED,LIGHTBAR│3000│12│36000│月結四十五天票│開立支票均│├─────┼───────┼──────┼───┼────┼────────┤於九十二五│││LED3MM│20000│0.48│9600│月結四十五天票│月間跳票│├─────┼───────┼──────┼───┼────┼────────┤│││LEDHOLDER│20000│0.35│7000│月結四十五天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92.03.21│LED,LIGHTBAR│5000│12│60000│月結四十五天票│聯絡單為「│├─────┼───────┼──────┼───┼────┼────────┤林先生」││││總計(含稅)│X1.05│118230│││└─────┴───────┴──────┴───┴────┴────────┴─────┘
三、亨龍工業有限公司及太力工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4.08│Crimpmodular│200│100│20000│當月結三十天票│開立支票付│││plugtoolfor│││││款但未兌現│││RJ45plugs││││││├────┼────────┼──────┼────┼────┼───────┤92.04.15│││Crimpmodular│100│200│20000│當月結三十天票│訂單以太力│││plugstoolfor│││││工業有限公│││RJ45&RJ11│││││司名義開發│├────┼────────┼──────┼────┼────┼───────┤票│││PunchDOWNtool│100│300│30000│當月結三十天票││││││││││├────┼────────┼──────┼────┼────┼───────┤││92.04.15│Crimpmodular│100│100│10000│當月結十五天票│附記:義康│││plugtoolfor│││││公司訂購單│││RJ45plugs│││││聯絡單位均│├────┼────────┼──────┼────┼────┼───────┤為「林先生││92.04.15│Crimpmodular│100│200│20000│當月結十五天票│」│││plugstoolfor││││││││RJ45&RJ11││││││├────┼────────┼──────┼────┼────┼───────┤││92.04.15│PunchDOWNtool│60│200│1200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PunchDOWNtool│100│110│1100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Blade│10│80│80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Blade│50│80│400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Blade│6│80│48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Blade│30│80│240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Blade│40│80│320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Stripper,110/88│80│32│2560│當月結十五天票││├────┼────────┼──────┼────┼────┼───────┤││92.04.15│Stripper,RG58/59│10│47│470│當月結十五天票││││/62││││││││CoaxialCable││││││├────┼────────┼──────┼────┼────┼───────┤││92.04.30│Crimptoolfor│800│100│80000│當月結三十天票││││RJ45plug││││││├────┼────────┼──────┼────┼────┼───────┤││92.04.30│PunchDOWNtool│300│300│90000│當月結三十天票││├────┼────────┼──────┼────┼────┼───────┤││││總計(含稅)│X1.05│322255.5│四捨五入322256││└────┴────────┴──────┴────┴────┴───────┴─────┘
四、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17│PCB電路板│2000│9│18000│月結三十天票│開立92.05.15為│├─────┼───────┼──────┼───┼────┼──────┤發票日之支票,││92.03.17│PCB電路板│2000│9│18000│月結三十天票│金額71400元,│├─────┼───────┼──────┼───┼────┼──────┤票號AA335693││92.03.17│PCB電路板│2000│16│32000│月結三十天票│9號,於92.05.│├─────┼───────┼──────┼───┼────┼──────┤15退票││92.03.25│PCB高頻電路│945│50│47250│月結三十天票││││板││││││├─────┼───────┼──────┼───┼────┼──────┤附記:義康公司││92.04.24│PCB高頻電路│3000│50│150000│月結三十天票│訂購單聯絡單位│││板│││││均為「林先生」│├─────┼───────┼──────┼───┼────┼──────┤││││總計(含稅)│X1.05│278512.5│││└─────┴───────┴──────┴───┴────┴──────┴───────┘
五、健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10│接觸開關│10000│5.5│55000│月結六十天票│開立92.05.│├─────┼───────┼──────┼───┼────┼────────┤15為發票日││││總計(含稅)│X1.05│57750││、金額7140││││││││0元、票號││││││││AA335693││││││││9號支票,││││││││於92.02.15││││││││退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
六、天王星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27│PCSHARE│100│100│10000│月結三十天票│未付款,亦未以│├─────┼───────┼──────┼───┼────┼──────┤支票支付││92.03.27│PCSHARE│200│140│28000│月結三十天票││├─────┼───────┼──────┼───┼────┼──────┤││92.03.27│PRINTERSHARE│100│125│12500│月結三十天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92.03.27│PRINTERSHARE│100│265│26500│月結三十天票│均為「林先生」│├─────┼───────┼──────┼───┼────┼──────┤││92.04.22│HUB│100│305│30500│月結三十天票││├─────┼───────┼──────┼───┼────┼──────┤││││總計(含稅)│X1.05│112875│││└─────┴───────┴──────┴───┴────┴──────┴───────┘
七、兆旭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20│PINHEADER│4000│0.14│560│貨到寄現金票│開立92.05.│├─────┼───────┼──────┼───┼────┼────────┤15支票、金││92.03.20│PINHEADER│2000│0.308│616│貨到寄現金票│額12197元│├─────┼───────┼──────┼───┼────┼────────┤、票號AA││92.03.20│PINHEADER│4000│1.4│5600│貨到寄現金票│0000000號│├─────┼───────┼──────┼───┼────┼────────┤││92.03.20│PINHEADER│2000│2.42│4840│貨到寄現金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總計(含稅)│X1.05│12196.8│四捨五入12197│聯絡單位為││││││││「林先生」││││││││,兆旭公司││││││││送貨單客戶││││││││簽章為「方││││││││」│└─────┴───────┴──────┴───┴────┴────────┴─────┘
八、慶陞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1.24│IDC110連接器│10000│4.3│43000│月結六十天票│金額299250元,│├─────┼───────┼──────┼───┼───┼───────┤新竹國際商業銀││92.01.24│JACK│10000│6│60000│月結六十天票│行,帳號615611│├─────┼───────┼──────┼───┼───┼───────┤票號AA335695││92.02.26│IDC110連接器│30000│4.3│129000│月結六十天票│0號支票,退票│├─────┼───────┼──────┼───┼───┼───────┤日92.06.02。││92.02.26│JACK│30000│5.2│156000│月結六十天票││├─────┼───────┼──────┼───┼───┼───────┤金額63000元,││92.03.21│JACK│12000│6│72000│月結六十天票│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帳號615611││92.03.24│JACK│3000│6│18000│月結六十天票│,票號AA3343│├─────┼───────┼──────┼───┼───┼───────┤082號支票,退││92.04.15│JACK│20000│6│120000│當月結六十天票│票日92.05.12。│├─────┼───────┼──────┼───┼───┼───────┤││92.04.30│JACK│15000│6│90000│當月結六十天票│金額45150元,│├─────┼───────┼──────┼───┼───┼───────┤新竹國際商業銀││││總計(含稅)│X1.05│722400││行,帳號615611││││││││,票號AA3356││││││││972號支票,退││││││││票日92.06.02。││││││││││││││││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人為││││││││「林先生」│││││││││└─────┴───────┴──────┴───┴───┴───────┴───────┘
九、韋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2.21│PCBJACK│30000│5.5│165000│月結六十天票│未付款│├─────┼───────┼──────┼───┼────┼───────┤││92.03.17│PCBJACK│30000│5.5│165000│月結六十天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92.04.10│PCBJACK│30000│5.5│165000│當月結六十天票│單位為「林先││││││││生」│├─────┼───────┼──────┼───┼────┼───────┤││││總計(含稅)│X1.05│519750│││└─────┴───────┴──────┴───┴────┴───────┴──────┘
十、勳隆企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1.17│RJ45PLUGSFOR│60000│1.1│66000│月結六十天票│①退票日92.0│││UTP│││││5.12,金額│├─────┼───────┼──────┼───┼────┼───────┤47250元,││92.01.21│RJ45PLUGSFOR│120000│0.75│90000│月結六十天票│新竹國際商│││UTP│││││業銀行,帳│├─────┼───────┼──────┼───┼────┼───────┤號615611,││92.02.17│RJ45PLUGSFOR│100000│1.38│138000│月結六十天票│票號AA33│││UTP│││││43094號支│├─────┼───────┼──────┼───┼────┼───────┤票││92.02.21│RJ45PLUGSFOR│10000│4.5│45000│月結六十天票│②退票日92.0│││UTP│││││6.02,金額│├─────┼───────┼──────┼───┼────┼───────┤318990元,││92.02.25│RJ45PLUGSFOR│60000│1.38│82800│月結六十天票│新竹國際商│││UTP│││││業銀行,帳│├─────┼───────┼──────┼───┼────┼───────┤號615611,││92.03.12│RJ45PLUGSFOR│50000│1.38│69000│月結六十天票│票號AA33│││UTP│││││56965號支│├─────┼───────┼──────┼───┼────┼───────┤票││92.03.12│RJ45PLUGSFOR│10000│1.4│14000│月結六十天票││││UTP│││││附記:92.02.│├─────┼───────┼──────┼───┼────┼───────┤17義康公司訂││92.03.25│RJ45PLUGSFOR│35000│1.38│48300│月結六十天票│購單聯絡人為│││UTP│││││「方先生」,│├─────┼───────┼──────┼───┼────┼───────┤其餘為「林先││92.03.27│RJ45PLUGSFOR│35000│1.4│49000│月結六十天票│生」│││UTP││││││├─────┼───────┼──────┼───┼────┼───────┤││92.03.27│RJ45PLUGSFOR│60000│1.38│82800│月結六十天票││││UTP││││││├─────┼───────┼──────┼───┼────┼───────┤││92.03.27│RJ45PLUGSFOR│10000│4.5│45000│月結六十天票││││UTP││││││├─────┼───────┼──────┼───┼────┼───────┤││92.03.27│RJ45PLUGSFOR│15000│3.8│57000│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10│RJ45PLUGSFOR│25000│1.4│350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10│RJ45PLUGSFOR│120000│1.1│1320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24│RJ45PLUGSFOR│15000│4.5│675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24│RJ45PLUGSFOR│25000│3.8│950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24│RJ45PLUGSFOR│35000│1.4│490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24│RJ45PLUGSFOR│60000│1.38│828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92.04.30│RJ45PLUGSFOR│120000│0.75│90000│當月結六十天票││││UTP││││││├─────┼───────┼──────┼───┼────┼───────┤││││總計(含稅)│X1.05│0000000│││└─────┴───────┴──────┴───┴────┴───────┴──────┘
十一、昌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2.17│UTPSolidCable│300│720│216000│月結六十天票│退票日及發│├─────┼────────┼──────┼───┼───┼────────┤票日均為92││92.03.25│UTPSolidCable│250│720│180000│Net45days│.05.15,│├─────┼────────┼──────┼───┼───┼────────┤金額415800││92.04.14│UTPSolidCable│350│720│2520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元,新竹國│├─────┼────────┼──────┼───┼───┼────────┤際商業銀行││││總計(含稅)│X1.05│680400││,帳號6156││││││││11,票號││││││││AA335693││││││││5號支票││││││││││││││││附記:92.││││││││02.17、││││││││92.03.25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方先生││││││││」,其餘為││││││││「林先生」│├─────┼────────┼──────┼───┼───┼────────┼─────┤│92.04.29│UTPSolidCable│200│720│1440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本件發票未│├─────┼────────┼──────┼───┼───┼────────┤寄出,以未││││││824400││稅價計算│└─────┴────────┴──────┴───┴───┴────────┴─────┘
十二、泰升電路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1.24│電路板│5200│15│78000│月結六十天票│退票日92.05.12│├─────┼───────┼──────┼───┼────┼──────┤,發票日92.05.││92.01.24│電路板│10250│17│174250│月結六十天票│10,金額264863│├─────┼───────┼──────┼───┼────┼──────┤元,新竹國際商││92.02.25│電路板│30700│4.8│147360│月結六十天票│業銀行,帳號61│├─────┼───────┼──────┼───┼────┼──────┤5611,票號AA││92.03.20│電路板│20650│17│351050│月結六十天票│0000000號支票│├─────┼───────┼──────┼───┼────┼──────┤││92.04.03│電路板│6270│15│94050│月結六十天票│附記:92.04.24│├─────┼───────┼──────┼───┼────┼──────┤義康公司訂購單││92.04.03│電路板│2070│37│76590│月結六十天票│聯絡單位為「方│├─────┼───────┼──────┼───┼────┼──────┤先生」,其餘為││92.04.15│電路板│30800│4.8│147840│月結六十天票│「林先生」│├─────┼───────┼──────┼───┼────┼──────┤││92.04.24│電路板│20800│4.8│99840│月結六十天票││├─────┼───────┼──────┼───┼────┼──────┤││││總計(含稅)│X1.05│0000000│四捨五入為││││││││0000000。││││││││││││││││││││││││││││││││││└─────┴───────┴──────┴───┴────┴──────┴───────┘
十三、巨亮企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10│RJ45PLUGSFOR│20000│1.15│23000│月結六十天票│退票日92.0│││UTPSTRANDED│││││5.15,發票│││ROUNDCABLE│││││日92.05.15│├─────┼───────┼──────┼───┼────┼────────┤,金額2415││92.03.25│RJ45PLUGSFOR│35000│1.15│40250│月結四十五天票│0元,新竹│││UTPSTRANDED│││││國際商業銀│││ROUNDCABLE│││││行,帳號│├─────┼───────┼──────┼───┼────┼────────┤615611,票││92.04.15│RJ45PLUGSFOR│35000│1.1│385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號AA3356│││UTPSTRANDED│││││929號支票│││ROUNDCABLE││││││├─────┼───────┼──────┼───┼────┼────────┤││92.04.15│RJ45PLUGSFOR│15000│1.3│195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UTPSOLID│││││附記:義康│││CABLE│││││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92.04.30│RJ45PLUGSFOR│10000│1.3│130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林先生」│││UTPSOLID││││││││CABLE││││││├─────┼───────┼──────┼───┼────┼────────┤││92.04.30│RJ45PLUGSFOR│30000│1.1│330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UTPSTRANDED││││││││ROUNDCABLE││││││├─────┼───────┼──────┼───┼────┼────────┤││92.04.30│RJ45PLUGSFOR│10000│3.5│350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UTPSOLID││││││││CABLE││││││├─────┼───────┼──────┼───┼────┼────────┤││92.04.30│RJ45PLUGSFOR│10000│3│30000│當月結四十五天票││││UTPSTRANDED││││││││ROUNDCABLE││││││├─────┼───────┼──────┼───┼────┼────────┤││││總計(含稅)│X1.05│243862.5│四捨五入243863││└─────┴───────┴──────┴───┴────┴────────┴─────┘
十四、玄燕電子國際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2.17│按鍵開關│1000│2│2000│月結六十天票│退票日92.0│├─────┼────────┼──────┼───┼───┼────────┤5.15,發票││92.02.17│滑動開關│1000│1.5│1500│月結六十天票│日92.5.15│├─────┼────────┼──────┼───┼───┼────────┤,金額4273││92.03.10│按鍵開關│10000│2.2│22000│月結六十天票│5元,新竹│├─────┼────────┼──────┼───┼───┼────────┤國際商業銀││92.03.10│滑動開關│10000│1.5│15000│月結六十天票│行,帳號61│├─────┼────────┼──────┼───┼───┼────────┤5611,票號││││總計(含稅)│X1.05│42735││AA335693││││││││1支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
十五、裕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1.22│FRONTPANEL│100│77│7700│月結六十天票│①退票日92│├─────┼───────┼──────┼───┼────┼────────┤.05.12,││92.01.22│FRONTPANEL│100│147│14700│月結六十天票│發票日92│├─────┼───────┼──────┼───┼────┼────────┤.05.10,││92.02.10│短面板FRONT│訂100,出105│78│8190│月結六十天票│金額2352│││PANEL│││││0元,新│├─────┼───────┼──────┼───┼────┼────────┤竹國際商││92.02.25│FRONTPANEL│200│77│15400│月結六十天票│業銀行,│├─────┼───────┼──────┼───┼────┼────────┤帳號6156││92.03.19│1U面板│訂100,出98│77│7546│月結六十天票│11,票號│├─────┼───────┼──────┼───┼────┼────────┤AA3356││92.03.24│網路配線架面板│200│77│15400│月結六十天票│968支票│├─────┼───────┼──────┼───┼────┼────────┤②退票日92││92.03.24│網路配線架面板│199│77│15323│月結六十天票│.06.02,│├─────┼───────┼───┬──┼───┼────┼────────┤發票日92││92.03.24│網路配線架面板│訂200││││月結六十天票│.05.31,│├─────┼───────┼───┤449│77│34573├────────┤金額8600││92.04.03│網路配線架面板│訂250││││月結六十天票│元,新竹│├─────┼───────┼───┼──┼───┼────┼────────┤國際商業││92.03.24│網路配線架面板│訂100││││月結六十天票│銀行,帳│├─────┼───────┼───┤360│147│52920││號615611││92.04.03│網路配線架面板│訂250│││││,票號A│├─────┼───────┼───┴──┼───┼────┼────────┤A335694││││總計(含稅)│X1.05│180339.6│四捨五入180340│8號支票││││││││││││││││附記:92.0││││││││1.22、92.0││││││││2.25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方先生」,││││││││其餘為「林││││││││先生」│└─────┴───────┴──────┴───┴────┴────────┴─────┘
十六、向德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4.15│印刷銘版│1000│15.7│15700│月結三十天票│未付款│├─────┼────────┼──────┼───┼───┼────────┤│││銘版模具大組│1│13000│13000││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版費│3│1600│4800││聯絡單位為│├─────┼────────┼──────┼───┼───┼────────┤「林先生」│││模具小組│1│11000│11000│││├─────┼────────┼──────┼───┼───┼────────┤│││版費│3│1600│4800│││├─────┼────────┼──────┼───┼───┼────────┼─────┤│││總計(含稅)│X1.05│51765│││└─────┴────────┴──────┴───┴───┴────────┴─────┘
十七、喜威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17│按鍵開關│1000│3.8│3800│貨到付現金票│退票日92.0││││││││5.15,發票││││││││日92.05.15││││││││,金額3990││││││││元,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帳號6156││││││││11,票號A││││││││A0000000││││││││號支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92.04.10│按鍵開關│5000│3.8│19000│當月結三十天票││├─────┼────────┼──────┼───┼───┼────────┼─────┤│││總計(含稅)│X1.05│23940│││└─────┴────────┴──────┴───┴───┴────────┴─────┘
十八、伸銓實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27│LANCABLE│1000│17.5│17500│月結三十天票│未付款│├─────┼───────┼──────┼───┼────┼────────┤││92.03.27│LANCABLE│500│17.5│8750│月結三十天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92.03.27│LANCABLE│500│17.5│8750│月結三十天票│聯絡單位為││││││││「林先生」│├─────┼───────┼──────┼───┼────┼────────┤││92.03.27│LANCABLE│500│17.5│8750│月結三十天票││├─────┼───────┼──────┼───┼────┼────────┤││92.04.10│LANCABLE│500│13│6500│月結四十五天票││├─────┼───────┼──────┼───┼────┼────────┤││92.04.10│LANCABLE│500│18│9000│月結四十五天票││├─────┼───────┼──────┼───┼────┼────────┤││92.04.10│LANCABLE│500│25│12500│月結四十五天票││├─────┼───────┼──────┼───┼────┼────────┤││92.04.10│LANCABLE│300│40│12000│月結四十五天票││├─────┼───────┼──────┼───┼────┼────────┤││││總計(含稅)│X1.05│87937.5│四捨五入87938││└─────┴───────┴──────┴───┴────┴────────┴─────┘
十九、恩舜企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3.01.24│JACK│30000│5.2│156000│月結六十天票│未付款│├─────┼────────┼──────┼───┼───┼────────┤││93.04.10│PCBJACK│20000│5.5│110000│月結六十天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93.04.23│JACK│訂30000│5.2│46800│月結六十天票│聯絡單位為││││出9000││││「林先生」│├─────┼────────┼──────┼───┼───┼────────┤││││總計(含稅)│X1.05│328440│││└─────┴────────┴──────┴───┴───┴────────┴─────┘
二十、廣華興業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1.21│JACK│50000│3.8│190000│月結六十天票│退票日92.0│├─────┼────────┼──────┼───┼───┼────────┤6.02,發票││92.04.10│JACK│10000│3.8│38000│當月結六十天票│日92.05.31│├─────┼────────┼──────┼───┼───┼────────┤,金額1995││││總計(含稅)│X1.05│228000││00元,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帳號61││││││││5611,票號││││││││AA335694││││││││3號││││││││││││││││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
二十一、良益彈簧企業社┌─────┬────────┬──────┬───┬───┬────────┬─────┐│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24│彈簧│100000│0.25│25000│月結六十天票│退票日92.│├─────┼────────┼──────┼───┼───┼────────┤06.02,發││92.04.30│彈簧│100000│0.25│25000│當月結六十天票│票日92.05.│├─────┼────────┼──────┼───┼───┼────────┤31,金額26││││總計(含稅)│X1.05│52500││250元,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帳號││││││││615611,票││││││││號AA3356││││││││961號支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
二十二、元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5.02│10/100MEthernet│100│美金│12560│T/Tinadvance│未付款│││Adapter││3.6││(T/T即電匯)││├────┼────────┼──────┼───┼─────┼───────┤││92.05.02│5埠FastEthernet│50│美金│20062│同上│附記:元通│││Switch││11.5│││公司收據記│├────┼────────┼──────┼───┼─────┼───────┤載義康公司││92.05.02│8埠FastEthernet│50│美金│21806│同上│聯絡人為「│││Switch││12.5│││林先生」│├────┼────────┼──────┼───┼─────┼───────┤││92.05.02│16埠桌上型Fast│30│美金│59662│同上││││EthernetSwitch││57││││├────┼────────┼──────┼───┼─────┼───────┤││92.05.02│24埠機架式Fast│10│美金│28959│同上││││EthernetSwitch││83││││├────┼────────┼──────┼───┼─────┼───────┼─────┤│││總計(含稅)│X1.05│150201.45│四捨五入150201││└────┴────────┴──────┴───┴─────┴───────┴─────┘
二十三、高岡機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帝亮電子有限公司出貨)┌────┬────────┬──────┬───┬─────┬───────┬─────┐│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3.14│電路板│10000│8│80000│月結六十天票│開立發票日│├────┼────────┼──────┼───┼─────┼───────┤92.05.31,││92.04.18│PCB電路板│2000│22│44000│當月結六十天票│帳號、付款│├────┼────────┼──────┼───┼─────┼───────┤銀行同上,││92.04.18│PCB電路板│2000│8│16000│當月結六十天票│金額84000│├────┼────────┼──────┼───┼─────┼───────┤元,票號A││92.04.24│電路板│15000│8│120000│當月結六十天票│A0000000│├────┼────────┼──────┼───┼─────┼───────┤號支票,92││92.04.30│PCB高頻電路板│2500│39│97500│當月結六十天票│.06.02退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總計(含稅)│X1.05│375375│││└────┴────────┴──────┴───┴─────┴───────┴─────┘
二十四、弘碩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2.27│積體電路IC│3000│16│48000│月結四十五天票│開立發票日│├─────┼────────┼──────┼───┼───┼────────┤92.05.15,││92.03.25│積體電路IC│5000│16│80000│月結四十五天票│帳號、付款│├─────┼────────┼──────┼───┼───┼────────┤銀行同上,││92.04.22│積體電路IC│1000│16│16000│月結四十五天票│金額16800│├─────┼────────┼──────┼───┼───┼────────┤元,票號A││││總計(含稅)│X1.05│151200││A0000000││││││││號支票,││││││││92.05.15退││││││││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聯絡單位為││││││││「林先生」│││││││││└─────┴────────┴──────┴───┴───┴────────┴─────┘
二十五、盤昌有限公司┌────┬────────┬──────┬───┬────┬────────┬─────┐│訂購時間│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情形││││││││及附記│├────┼────────┼──────┼───┼────┼────────┼─────┤│92.04.09│UTPSOLIDCABLE│1700│700│0000000│出貨時付一半現金│未付款│││││││,餘款當月結三十││││││││天票│附記:義康│├────┼────────┼──────┼───┼────┼────────┤公司訂購單││92.04.29│UTPSOLIDCABLE│400│700│280000│出貨時付一半現金│聯絡單位為│││││││,餘款當月結三十│「林先生」│││││││天票││├────┼────────┼──────┼───┼────┼────────┤││││總計(含稅)│X1.05│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