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57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5702號聲請人 阮金釵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瑞良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利息起算日究ꆼ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57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5702號聲請人 阮金釵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瑞良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利息起算日究ꆼ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