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度聲減字第144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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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聲減字第14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447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台灣台中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附表編號1、2之犯罪,均減刑詳如附表編號1、2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又拾伍日。附表編號3之犯罪,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就附表編號1、2等罪所減得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按刑法部分條文於94年2月2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並自95年7月1日起施行;又刑法施行法增訂第1條之1,亦於95年6月14日經總統公布,並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又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另有關定執行刑之規定,修正前刑法第51條規定:「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左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其中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修正後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30年」,比較結果,修正後之規定並非較有利於行為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附表編號1、2等罪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經核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9條、第10條第2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2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羅得村
法官陳宏卿法官劉榮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除附表編號1、2部分得抗告外,餘不得抗告。
如不服本裁定得抗告之部分,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周巧屏中華民國96年7月27日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防制條例│毒品防制條例│毒品防制條例│││二級毒品施用│一級毒品施用│二級毒品施用│├───────────┼──────────┼──────────┼──────────┤│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3.03月初起至│93.04月間起至│95.07.08│││94.08.05│94.08.05│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及案號│93年毒偵字第4030號│93年毒偵字第4030號│95年毒偵字第3210號│├─┬─────────┼──────────┼──────────┼──────────┤│最│法院│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4年上訴字第2206號│94年上訴字第2206號│96年上訴字第275號││實├─────────┼──────────┼──────────┼──────────┤│審│判決日期│94.12.12│94.12.12│96.03.15│├─┼─────────┼──────────┼──────────┼──────────┤│確│法院│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4年上訴字第2206號│94年上訴字第2206號│96年上訴字第27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4.12.12│95.01.02│96.03.15│├─┴─────────┼──────────┼──────────┼──────────┤│所犯法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3月││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備註│編號1、2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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