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57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於辯論終結後之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移送併案,是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刑事第三法庭法官謝慧敏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57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於辯論終結後之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移送併案,是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刑事第三法庭法官謝慧敏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