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0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30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01日

裁判案由:土地徵收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302號原告 黃金隆 訴訟代理人 陳進長 律師被告臺南市政府代表人 黃偉哲 訴訟代理人 陳苓茹
陳儷文 被告內政部代表人 徐國勇 訴訟代理人 洪郁惠
許嘉紋 余佳樺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徵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
書記官楊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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