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5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鄭燕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田富蓉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5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鄭燕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田富蓉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