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度聲字第109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聲字第10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民國九十年度聲字第一○九○號
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甲○○因持有第一級毒品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
理由甲○○因附表所示之罪,均已確定,茲由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陳紀綱
法官蕭錦鍾法官陳登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桂鳳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一日~IVX6Q6L12T30G2;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犯罪日期│偵查│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備││罪名│告├────┼─────┼─┬───┬────┼─┬───┬────┤│││刑│年月日│年字號│法│案號│判決日期│法│案號│確定日期│││││││院│年字號│年月日│院│年字號│年月日│註│├──┼──┼────┼─────┼─┼───┼────┼─┼───┼────┼──┤│施毒│有四││6│彰││││││││用品│期月││毒3│化│彰0│││││2││二│徒│9│偵6│地│1│4│同│上│5│執4││級│刑│前四日│1│院│簡3│││││戊6││││││││││││1│├──┼──┼────┼─────┼─┼───┼────┼─┼───┼────┼──┤│持毒│有四│││臺│上8│││││││有品│期月││5│中│訴8│││││2││一│徒│44│偵9│高│8││同│上││執8││級│刑││6│分│1│││││戊9││││││院│││││││││││││上6││││││││││││易0││││││││││││3││││││││││││2││││││└──┴──┴────┴─────┴─┴───┴────┴─┴───┴────┴──┘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