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司催字第2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催字第294號聲請人有限責任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法定代理人 黃彰仁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它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它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本裁定連同附表應即送登新聞紙,申報權利之期間屆滿後,3個月內聲請除權判決。
中華民國104年9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信昌┌─────────────────────────────────────────────────────────┐│本票附表:104年度司催字第294號│├──┬───────┬─────────┬───────┬───────┬────────┬────────┬──┤│編│發票人│擔當付款人│發票日│到期日│金額│本票號碼│備考││號│││││(新臺幣)│││├──┼───────┼─────────┼───────┼───────┼────────┼────────┼──┤│001│ 張世卿 、 張玉青 ││83年5月23日│84年5月23日│7,500,000元│││├──┼───────┼─────────┼───────┼───────┼────────┼────────┼──┤│002│ 黃鐵賢 、 李素琴 ││83年5月1日│84年5月31日│3,500,000元│││├──┼───────┼─────────┼───────┼───────┼────────┼────────┼──┤│003│ 施淑貞 、 曾政成 ││74年3月13日│75年3月13日│5,000,000元│││├──┼───────┼─────────┼───────┼───────┼────────┼────────┼──┤│004│ 林信謀 、 林素櫻 ││73年11月28日│74年5月28日│1,500,000元│││├──┼───────┼─────────┼───────┼───────┼────────┼────────┼──┤│005│林信謀、林素櫻││74年2月25日│75年5月28日│500,000元│││├──┼───────┼─────────┼───────┼───────┼────────┼────────┼──┤│006│張玉青、 張景宗 ││83年5月16日│84年5月16日│3,500,000元│││├──┼───────┼─────────┼───────┼───────┼────────┼────────┼──┤│007│ 黃榮宗 、張景宗││83年4月29日│84年4月29日│3,500,000元│││├──┼───────┼─────────┼───────┼───────┼────────┼────────┼──┤│008│ 張榮宗 、張景宗││83年5月16日│84年5月16日│2,600,000元│││├──┼───────┼─────────┼───────┼───────┼────────┼────────┼──┤│009│ 張蓓芳 、 張白蓉 ││84年1月26日│85年2月26日│1,000,000元│││││、張玉青│││││││├──┼───────┼─────────┼───────┼───────┼────────┼────────┼──┤│010│張蓓芳、張白蓉││83年5月21日│84年5月21日│2,800,000元│││││、張玉青│││││││├──┼───────┼─────────┼───────┼───────┼────────┼────────┼──┤│011│ 周志科 、 藍惠敏 ││85年6月7日│86年6月7日│6,000,000元│││├──┼───────┼─────────┼───────┼───────┼────────┼────────┼──┤│012│張玉青、張世卿││83年5月21日│84年5月21日│2,800,000元│││├──┼───────┼─────────┼───────┼───────┼────────┼────────┼──┤│013│張玉青、張蓓芳││84年1月26日│85年1月26日│1,000,000元│││├──┼───────┼─────────┼───────┼───────┼────────┼────────┼──┤│014│ 黃春萬 、 秦秀榮 ││88年12月29日│89年12月29日│1,800,000元│││├──┼───────┼─────────┼───────┼───────┼────────┼────────┼──┤│015│張景宗、張白蓉││83年10月17日│84年4月17日│8,600,000元│││││、 張德輝 、 黃芳 │││││││││洲│││││││├──┼───────┼─────────┼───────┼───────┼────────┼────────┼──┤│016│張景宗、張白蓉││83年10月17日│84年4月17日│9,000,000元│││││、張德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