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12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112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1129號聲請人 黃如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65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8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歐陽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書記官徐筱涵┌───────────────────────────────┐│附表:105年度除字第112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4-ND-2702-2│1│1000│├──┼──────────────┼───────┼──┼──┤│0002│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5-ND-24316-2│1│1000│├──┼──────────────┼───────┼──┼──┤│0003│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0-ND-36711-0│1│1000│├──┼──────────────┼───────┼──┼──┤│0004│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4-ND-46304-3│1│1000│├──┼──────────────┼───────┼──┼──┤│0005│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5-NX-372-0│1│180│├──┼──────────────┼───────┼──┼──┤│0006│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6-NX-3155-2│1│500│├──┼──────────────┼───────┼──┼──┤│0007│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6-NX-4652-6│1│47│├──┼──────────────┼───────┼──┼──┤│0008│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0-NX-6623-4│1│471│├──┼──────────────┼───────┼──┼──┤│0009│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4-NX-9981-7│1│57│├──┼──────────────┼───────┼──┼──┤│0010│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4-ND-46305-5│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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