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06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106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1069號聲請人 呂明燦 代理人 呂東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5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8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黃柄縉┌───────────────────────────────────────────────────┐│附表:105年度除字第106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68ND00000000││1│1000││├──┼───────────────┼──────────────┼────┼───┼────┼───┤│000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72ND00000000││1│1000││├──┼───────────────┼──────────────┼────┼───┼────┼───┤│000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74ND00000000││1│1000││├──┼───────────────┼──────────────┼────┼───┼────┼───┤│000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0││1│1000││├──┼───────────────┼──────────────┼────┼───┼────┼───┤│000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0││1│1000││├──┼───────────────┼──────────────┼────┼───┼────┼───┤│0006│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264││└──┴───────────────┴──────────────┴────┴───┴────┴───┘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書記官林妙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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