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審易字第773號刑事宣示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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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審易字第773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宣示判決筆錄100年度審易字第773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方麗娟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6100號)後,聲請本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於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下午4時在本院刑事第十一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邱忠義書記官劉依緹通譯邱立杰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方麗娟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犯罪事實要旨:
(一)方麗娟與 許華峻 前為夫妻,兩人於民國92年12月15日離婚,惟仍共同居住在新竹市○○區○○路2段95巷7號4樓。
97年8月間,方麗娟在上開住處,發現許華峻平日使用之隨身碟1枚,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竊盜犯意,徒手竊得該隨身碟(未扣案且已滅失),旋使用電腦開啟隨身碟檔案(未加密),閱得許華峻與其他女子之性愛照片,遂自行保管該隨身碟而拒不返還與許華峻;方麗娟、許華峻於99年11月間始分居,方麗娟因許華峻從警期間遭檢察官起訴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現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審理),除支付交保金外,自認對許華峻不離不棄,最終卻發現許華峻與 趙薏茹 交往10餘年,遂心生不滿,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自民國100年3月30日起至4月18日間,接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以持用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向許華峻、趙薏茹2人傳送如附表所示之簡訊內容恐嚇許華峻、趙薏茹,復於100年4月15日上午10時30分許,透過不知情之郵差,投遞內有許華峻、趙薏茹親密照片1張之信封1只至渠等住處,許華峻、趙薏茹見聞後,因慮及生命、財產、名譽受威脅而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二)案經許華峻、趙薏茹訴由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三、處罰條文:刑法第305條、第320條第1項、第55條前段、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
四、附記事項:至於告訴人趙薏茹所提出之由被告所寄送之不雅照片1張、信封1只,雖原係被告所有,且為供其犯罪所用之物,惟上開物品由其寄送與告訴人時即已喪失所有權,自已非被告所有,與沒收規定不符,爰不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檢察官與被告均不得上訴。
六、如有前項得上訴之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
刑事第九庭書記官劉依緹
法官邱忠義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
書記官劉依緹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改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附表:
┌──┬─────┬─────────────────┐│編號│簡訊時間│簡訊內容│├──┼─────┼─────────────────┤│1│100年3月30│我手上有一些你的做愛照片還有你老公│││日下午5時│跟別的女人我想你應該會要的,我會問│││21分│你媽媽要不要,二月三月你老公也背著││││你騙你,他都跟我再(在)一起,好好││││看著他,我會再跟你報告更多的。│││││││││├──┼─────┼─────────────────┤│2│100年3月30│帶我兒子跟賤人一起吃飯去玩,我會讓│││日晚上6時│你知道的,欺負我!│││55分││├──┼─────┼─────────────────┤│3│100年3月31│我一定會報復你們兩位帶我兒子看醫生│││日上午6時│去玩,你等著!│││49分││├──┼─────┼─────────────────┤│4│100年3月31│妳等著瞧!還有那賣檳榔太太豬狗不如│││日上午6時│,不會放過你的,台耀誼光!│││52分││├──┼─────┼─────────────────┤│5│100年3月31│我會每天寄一張做愛照片送給豬狗不如│││日上午6時│的你們!│││55分││├──┼─────┼─────────────────┤│6│100年4月1│我讓你台耀誼光丟臉,背叛,付出代價│││日上午9時│,欠錢不還。│││25分││├──┼─────┼─────────────────┤│7│100年4月1│檳榔妹子感謝妳哪(啊)!帶我兒子看│││日下午5時4│醫生,這幾天妳要注意一下你家信箱有│││分│你的愛愛照片。│├──┼─────┼─────────────────┤│8│100年4月4│妳真的要看我不會讓你失望,好幾個女│││日中午12時│人你還是最醜的,你老公也有阿!可以│││50分│跟他要,無恥!!│├──┼─────┼─────────────────┤│9│100年4月4│妳們二位就恩愛吧!無所謂!再發你老│││日下午1時5│公工作就快沒了!│││6分││├──┼─────┼─────────────────┤│10│100年4月4│很快我會讓你知道沒工作的心情如何!│││日下午2時2│跟我炫耀恩愛,生活費,我沒差!│││1分││├──┼─────┼─────────────────┤│11│100年4月6│我會讓你們這對恩愛夫妻知道什麼是暴│││日下午5時1│風雨前的寧靜!!│││0分││├──┼─────┼─────────────────┤│12│100年4月8│我一定報復你們二位對我的傷害,我誓│││日晚上10時│言讓你誼光難混下次(去),我會寫一│││33分│封信投訴總公司。│├──┼─────┼─────────────────┤│13│100年4月9│剛打給 宋督 休假兩天,星期一我會聯繫│││日上午11時│總公司,我一定讓你無法生存。│││13分││├──┼─────┼─────────────────┤│14│100年4月9│ 許太 念在我們表姊妹一場也不要說我只│││日晚上7時5│是唬妳說說吧(罷)了?下禮拜我會寄│││1分│三張照片給你,就你老公跟三個女主角││││,幾百張就先挑個三張送妳,提醒你的││││老公紫色按摩棒不要亂亂帶,要不然我││││們倆無言!│├──┼─────┼─────────────────┤│15│100年4月10│工作忙到不行,又要忙著跟你們鬥智,│││日凌晨0時4│隨身諜(碟)請別人幫我做,大家看了│││9分│好開心,隨身諜(碟)就送你,寄出我││││會通知你愛妻。│├──┼─────┼─────────────────┤│16│100年4月11│許先該寄的資料我這幾天統一寄出可能│││日上午9時│大哥會有也不定還有你總公司投訴信、│││11分│存證信,請你愛妻不要再發無謂給我,││││這是我最後一次發了,今後你不用擔心││││,必(畢)竟我現在工作滿檔…│├──┼─────┼─────────────────┤│17│100年4月14│照片已經寄出陸陸續續都會有的,許先│││日晚上6時│你的好日子不多,鐘經理我已經被(備│││45分│)好你全部資料,官司的文件家暴文件││││,存證欠錢的文件,我們有得玩,祝福││││你們了。│├──┼─────┼─────────────────┤│18│100年4月18│我留了電話給鍾(鐘)經理,後續會跟│││日上午9時│你報告,照片收到了嗎?這禮拜還會有│││33分│喔,且愛妻洞穴還不小喔,好幾個人這││││樣說。勿回傳!│├──┼─────┼─────────────────┤│19│100年4月10│你真的好可憐自己就是最佳女主角,我│││日晚上6時│同學男友都看過了,不要急很快就收到│││51分│。勿回傳!│├──┼─────┼─────────────────┤│20│100年4月13│許太照片已寄出喔,跟您報告我會隨時│││日下午1時│寄個一兩張給您,還有你老公對面哥哥│││10分│也有,好看一起分享。勿回傳!│││││├──┼─────┼─────────────────┤│21│100年4月10│許太念在我們表姊妹一場不要說我只是│││日中午12時│唬你說說罷了?下禮拜我會寄三張照片│││39分│給妳,就你老公跟三個女主角,幾百張││││就先挑個三張送妳,提醒你許太我用成││││隨身碟因為還有錄影不看可惜,就送你││││,你應該這一天會收到自己留意,可不││││要被老公先拿走,不然沒得觀賞,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