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字第49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上字第4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上字第498號上訴人 何仰山 訴訟代理人 杜英達 律師
謝啟明 律師被上訴人 蔡月美 訴訟代理人 許進德 律師
許峻鳴 律師被上訴人 郭玫欣
郭玫蘭 劉銘源 郭俊哲 兼訴訟代理 郭俊良 人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4年6月17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5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4年5月19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陳玉完
法官曾錦昌法官匡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5月22日
書記官黃千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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