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2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2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2169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九十九年度執聲字第一六0八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竊盜、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偽造文書、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等罪所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犯竊盜、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偽造文書、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之刑(其中附表編號一、四至十所示之案件雖經提起上訴,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皆認為並未敘述具體上訴理由,逕由程序上駁回上訴而未為實體之審究,本院仍係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高文崇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淑慧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罪│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年11月9日│98年6月5日│98年6月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偵│臺中地檢98年度毒│臺中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字第27412號│偵字第2888號│偵字第2888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訴字第│98年度訴字第││事實審││72號│2955號│2955號││├────┼────────┼────────┼────────┤││判決│98.06.16│99.01.29│99.01.29│││日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訴字第│98年度訴字第││判決││1314號│2955號│2955號││├────┼────────┼────────┼────────┤││判決│98.08.26│99.05.11│99.05.11│││確定日期│(上訴不合法律程│(撤回上訴)│(撤回上訴)││││式,程序駁回)│││├───┴────┼────────┼────────┼────────┤│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1927號│字第5807號│字第5807號│└────────┴────────┴────────┴────────┘┌────────┬────────┬────────┬────────┐│編號│4│5│6│├────────┼────────┼────────┼────────┤│罪名│竊盜罪│竊盜罪│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10月22日│97年11月23日│97年12月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臺中地檢98年度偵│臺中地檢98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6725、13867│字第6725、13867│字第6725、13867│││號│號│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99年度訴字第│99年度訴字第││事實審││164號│164號│164號││├────┼────────┼────────┼────────┤││判決│99.02.24│99.02.24│99.02.24│││日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判決││766號│766號│766號││├────┼────────┼────────┼────────┤││判決│99.04.13│99.04.13│99.04.13│││確定日期│(上訴不合法律程│(上訴不合法律程│(上訴不合法律程││││式,程序駁回)│式,程序駁回)│式,程序駁回)│├───┴────┼────────┼────────┼────────┤│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5651號│字第5651號│字第5651號│└────────┴────────┴────────┴────────┘┌────────┬────────┬────────┬────────┐│編號│7│8│9│├────────┼────────┼────────┼────────┤│罪名│偽造文書罪│偽造文書罪│偽造文書罪│├────────┼────────┼────────┼────────┤│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10月29日│97年12月4日│97年12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臺中地檢98年度偵│臺中地檢98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6725、13867│字第6725、13867│字第6725、13867│││號│號│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99年度訴字第│99年度訴字第││事實審││164號│164號│164號││├────┼────────┼────────┼────────┤││判決│99.02.24│99.02.24│99.02.24│││日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判決││766號│766號│766號││├────┼────────┼────────┼────────┤││判決│99.05.03│99.05.03│99.05.03│││確定日期│(上訴不合法律程│(上訴不合法律程│(上訴不合法律程││││式,程序駁回)│式,程序駁回)│式,程序駁回)│├───┴────┼────────┼────────┼────────┤│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5651號│字第5651號│字第5651號│└────────┴────────┴────────┴────────┘┌────────┬────────┬────────┬────────┐│編號│10│││├────────┼────────┼────────┼────────┤│罪名│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7年12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6725、13867│││││號│││├───┬────┼────────┼────────┼────────┤││法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事實審││164號││││├────┼────────┼────────┼────────┤││判決│99.02.24│││││日期││││├───┼────┼────────┼────────┼────────┤││法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判決││766號││││├────┼────────┼────────┼────────┤││判決│99.04.13│││││確定日期│(上訴不合法律程││││││式,程序駁回)│││├───┴────┼────────┼────────┼────────┤│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5651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