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屏小移調字第20號
聲請人 陳威誌
相對人 曾瀠澂
訴訟代理人 邱世宏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屏小移調字第20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上午10時15分,在民事調解處調解
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藍家慶
書記官張彩霞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陳威誌
相對人訴訟代理人邱世宏
調解委員 羅寬惠
經調解委員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6,285元,給付方法:於113年
10月15匯入原告指定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西臺南分行、帳號
:000000000000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陳威誌
相對人訴訟代理人邱世宏
調解委員羅寬惠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張彩霞
法官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書記官張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