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3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330號聲請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與第三人丙○○對聲請人所欠借款之清償,設定新臺幣(下同)2,2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4年7月27日起至124年7月27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①嗣相對人乙○○與第三人丙○○於94年7月29日向聲請人借用房屋貸款1,850,000元,借款期限至114年7月29日止。
又第三人丙○○分別於②92年11月18日向聲請人申請信用卡;③93年4月1日向聲請人申辦0利代償金;④92年1月16日向聲請人申請現金卡信用貸款,且於94年3月14日訂立增補約定書,信用貸款額度調整為600,000元。上開借款約定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對於聲請人所負任何一宗債務未依約如數清償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上開借貸僅繳納至①99年4月6日②94年10月3日③94年8月29日④97年8月28日,尚欠本金①1,514,541元②59,688元③86,372元④394,319元,依約定上開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借款借據暨約定書、動撥申請書影本、信用卡申請書、現金卡申請書、0利代償金申請書、Yoube予備金申請書、增補約定書影本各1件、電腦消費明細資料4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
四、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8月5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9年8月10日
書記官吳進飛┌───────────────────────────────┐│附表:99年度司拍字第330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市○○○區○○○段│124│建│94.07│全部│└──┴───┴────┴────┴──┴─┴────┴────┘┌──────────────────────────────────────────┐│附表(建物)︰99年度司拍字第330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屋│合│面│主要│陽│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頂││積│││積│││││││材料及│││突│││建築││││││號││││││出│││││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物│計│單│材料│台│位││││││││││││位│││││├──┼─┼──────┼────┼────┼─┼─┼─┼─┼─┼──┼─┼─┼───┤│001│15│台南市安南區│台南市安│2層樓房│53│53│15│12│平│鋼筋│5.│平│全部││││青草里青砂街│南區港西│鋼筋混凝│.8│.8│.7│3.│方│混凝│47│方│││││二段299巷40│段124地│土造│6│6│0│42│公│土造││公│││││弄19號│號││││││尺│││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