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6年度訴字第100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6年訴字第10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15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丁○○選任辯護人黃溫信
黃紹文徐美玉被告己○○○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人甲○○被告乙○被告戊○○選任辯護人 何建宏 被告丙○○選任辯護人石本婁右列被告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五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李政庭
法官蔡奇秀法官彭振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五日
書記官汪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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