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5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合夥決算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598號原告 陳貞年 訴訟代理人 陳鎮 律師
張嘉育 律師被告 林福鴻 訴訟代理人 吳聰億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合夥決算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
書記官洪明煥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5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合夥決算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598號原告 陳貞年 訴訟代理人 陳鎮 律師
張嘉育 律師被告 林福鴻 訴訟代理人 吳聰億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合夥決算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
書記官洪明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