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074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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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07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1074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張振興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1年度偵字第786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乙○○無罪。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乙○○明知告訴人旺竺有限公司(下稱旺竺公司)負責人戊○○並未授權 伊代 為領取及開立支票,竟共同冒用旺竺公司名義,於民國89年11月30日、90年1月
18日,連續盜蓋旺竺公司章及負責人戊○○章於支票領取證上,復持以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中壢分行(下稱遠銀中壢分行)申領旺竺公司支票共100張,足以生損害於旺竺公司及戊○○。被告取得上開旺竺公司支票後,又自89年12月4日起至90年8月16日止,意圖供行使之用,連續在臺北市○○區○○街等處,盜用旺竺公司公司章及負責人戊○○章於附表所示支票上,偽造該等支票,復持以向他人調借現金或支付款項,嗣因編號BPO167082、0000000、0000000號支票退票,債權人泛亞商業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戊○○始查知上情。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及同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刑事訴訟法上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自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採為斷罪資料;而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另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而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此有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105號、30年上字第816號、52年台上字第1300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無非係以被告之供述、附表所示支票、支票存根、退票理由書及支票領取證2紙、證人丙○○、己○○、 胡文源 之證詞及告訴人之指述等為其論據。
四、訊據被告乙○○固不否認以旺竺公司名義開立該公司支票,惟堅詞否認有何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犯行,辯稱:公司股東丙○○將公司大小章交代給隱名股東甲○○,伊係公司財務經理,受甲○○委託開立支票,領票時戊○○小姐有到銀行簽名,伊與甲○○、戊○○曾同去土地銀行辦理,而遠東銀行他們也有去辦,在對保時伊也有去等語。經查:
㈠告訴人戊○○於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分別證稱:「我曾把
公司大小章給丙○○去開LC,89年底交給他的,去年5月之前我就向他要,他說找找看,又說好像還我了,沒找到。」、「康先生也是我的股東,所以開LC的工作仍交給康先生處理,他開後會再交還回來。..我只是授權給丙○○,我也知甲○○是隱名股東。」、「公司大小章是交給公司股東丙○○。」、「我把印鑑交給丙○○,後來丙○○和甲○○去辦理LC的事情,有拿我的印鑑章,...我的小章本來是會計保管,丙○○來找我拿,說要作漁獲,要開立LC,我就把大小章交給丙○○,時間是在89年底,詳細時間我還要回去查。丙○○保管期間我都沒有用過小章。」等語(參偵查卷第
30、98至99、138頁、本院卷㈠第43頁);核與證人丙○○於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時亦證稱:「戊○○有把旺竺公司的大小章交給我,我們公司尚有位隱名股東甲○○,我拿回來就交給他保管。...我交公司大小章給甲○○後,就沒再拿回來,他交給誰我就不知了。甲○○是公司的隱名股東」、「LC公司的信用狀是交給甲○○開,大小章也是交給甲○○就沒有拿回來,甲○○是公司隱名股東這些都是事實。因為甲○○那時是公務員,不能在外兼職,但他事實上是股東。
我也不知道為何公司大小章、LC要交給甲○○開。是甲○○叫我去戊○○那裡拿印章給他,他要去開信用狀,詳細過程我不清楚。我忘記有無跟戊○○說印章要交給甲○○。我跟戊○○說是甲○○叫我來拿大小章。....乙○○在公司擔任財務方面職務。...我忘記當初我向戊○○拿大小章時,是否是這個支票上面的大小章。我替甲○○向戊○○拿大小章約有1、2次,我沒有幫甲○○將大小章還給戊○○過。」等語(參偵查卷第98頁、本院卷㈡第5至7頁)大致相符,是甲○○雖因另案通緝而始終未到庭作證,然核告訴人戊○○及證人丙○○之證詞,足見公司之大小章確係由告訴人人戊○○交由證人丙○○,再由證人丙○○交給甲○○無誤。
㈡告訴人戊○○就旺竺公司與甲○○之關係供述前後矛盾,先
於偵訊時證稱:「甲○○我是熟,...我也知甲○○是隱名股東。」等語(參偵查卷第99頁),後又於本院準備程序時改稱:「甲○○只是海關人員,報關不懂的事情我們會去請教他,他與我們公司沒有關係。...我公司支付財務及經營,與甲○○沒有關係,甲○○只是海關而已。」等語(參本院卷㈠第40、42頁)。而告訴人戊○○曾與甲○○及被告一同前往銀行辦理融資借款,除被告供述之外,尚有證人丁○○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證稱:「戊○○當時是旺竺公司負責人,她自己到我們銀行來,還有乙○○、甲○○一起過來在我們銀行辦公室簽約,還有一些保證人。」等語(參本院卷㈠第74頁),而告訴人戊○○亦不否認,是告訴人戊○○雖指稱其交付公司大小章予丙○○係用作開立公司信用狀LC之用,並未授權簽發支票,然告訴人亦自承於89年底交付公司大小章予丙○○,並於90年5月始向丙○○索回,期間達5、6月餘以上,若僅作開立信用狀之用,當於開立完之後即向丙○○索回。且被告乙○○係因曾與告訴人及甲○○一同前往銀行,從而認定甲○○係公司隱名出資人,並依甲○○指示開立公司支票,非無授權。
㈢證人丙○○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證述:「乙○○在公司擔任財
務方面職務。」等語(參本院卷㈡第6頁),核與證人即當時任遠東銀行中壢分行活儲經辦人員己○○及當時任遠東銀行中壢分行經理丁○○於本院準備程序之分別證稱:「我知道乙○○身分,他說他是公司財務經理。」、「乙○○是旺竺公司的財務經理。...因為甲○○介紹,戊○○董事長也介紹是這樣,我去看的時候的確他也在那裡工作。所以我確定乙○○是旺竺公司的財務經理。」等語(參本院卷㈡第4頁、本院卷㈠第74至75頁)互核無不合,是被告確實係於旺竺公司擔任財務經理職務,其依公司指示開立支票,乃業務上之行為,並無偽造支票之之意圖。又參諸證人即遠東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承辦人員己○○於偵查終結證:「旺竺公司更換負責人的大小章是 蘇有文 辦的,後來支票領取是我辦的,都是乙○○及甲○○來領他們拿領取證來,我核對來人身分證,再由領取人簽名。公司大小章已蓋在領取證、支票每本的最後倒數第5頁就有領取證。通常負責人較忙,一般會由經理來領,而本件因 蘇襄理 帶他們來,我們才認為都是他們公司的人來,就給他們領。我從未見過在庭之戊○○來領過。通常是蘇襄理與旺竺公司的人接洽。兌現他們是用匯來的。我見過乙○○,聽過他聲音,後來如支票軋進來,小姐會聯絡,來電話我聽,聽得出是乙○○聲音,所以我認為也是乙○○匯進來的。」及證人胡文源於警訊及偵查中(結)證述:「我幫旺竺公司裝潢時收取的帳款部分是現金、部分是支票。我是向旺竺公司股東甲○○收取帳款支票。支票是由何人開出我並不知情,也沒有親眼所見,但我是由甲○○手上拿到支票的。」、「我與他們有工程往來,在東華的一個公司是我幫忙整修他們辦公室,是乙○○及甲○○二人是在東華的一個巷子,一到五樓因漏水,我去整修及隔間,那時那公司已有在營運,但我忘了有無掛招牌,他們是用旺竺公司名義與我簽約,票是甲○○交給我的。我去裝修從未見過戊○○。」(依序參偵查卷第202、203頁及185、186、201、202頁)。並上開證人丙○○之證述及告訴人之供述等情互核以觀,殊以足證係被告陪同甲○○至遠東商業銀行中壢分行領取旺竺公司支票後,聽命於甲○○開立公司支票,被告之上開辯解應可採信無疑。
五、綜合上述,足見被告係受甲○○指示而開立上述支票,而就公訴人所提出之上開各項書證及人證,均不足以證明被告有行使偽造支票領取證,並持以偽造旺竺公司支票復持以行使之犯意,自不能論以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之證據足認被告有何行使有價證券、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揆諸前開規定及說明,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六、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許鈺茹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李英豪
法官陳慧萍法官曾正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彭自青中華民國95年9月28日附表
┌───┬──────┬─────┬─────┐│編號│支票號碼│發票日│金額│││││(新台幣)│├───┼──────┼─────┼─────┤│1│BP0000000│89.12.04│106,419│├───┼──────┼─────┼─────┤│2│BP0000000│89.12.16│50,000│├───┼──────┼─────┼─────┤│3│BP0000000│89.12.21│85,625│├───┼──────┼─────┼─────┤│4│BP0000000│89.12.25│383,000│├───┼──────┼─────┼─────┤│5│BP0000000│89.12.28│10,000│├───┼──────┼─────┼─────┤│6│BP0000000│90.01.03│90,000│├───┼──────┼─────┼─────┤│7│BP0000000│90.01.05│101,000│├───┼──────┼─────┼─────┤│8│BP0000000│90.01.08│12,000│├───┼──────┼─────┼─────┤│9│BP0000000│90.01.08│51,000│├───┼──────┼─────┼─────┤│10│BP0000000│90.01.15│154,000│├───┼──────┼─────┼─────┤│11│BP0000000│90.01.15│172,000│├───┼──────┼─────┼─────┤│12│BP0000000│90.01.15│15,712│├───┼──────┼─────┼─────┤│13│BP0000000│90.01.16│37,800│├───┼──────┼─────┼─────┤│14│BP0000000│90.01.16│33,600│├───┼──────┼─────┼─────┤│15│BP0000000│90.01.18│200,000│├───┼──────┼─────┼─────┤│16│BP0000000│90.01.18│154,000│├───┼──────┼─────┼─────┤│17│BP0000000│90.01.20│25,000│├───┼──────┼─────┼─────┤│18│BP0000000│90.01.21│100,000│├───┼──────┼─────┼─────┤│19│BP0000000│90.01.30│106,275│├───┼──────┼─────┼─────┤│20│BP0000000│90.01.30│100,000│├───┼──────┼─────┼─────┤│21│BP0000000│90.02.01│200,000│├───┼──────┼─────┼─────┤│22│BP0000000│90.02.05│125,000│├───┼──────┼─────┼─────┤│23│BP0000000│90.02.09│172,460│├───┼──────┼─────┼─────┤│24│BP0000000│90.02.13│50,000│├───┼──────┼─────┼─────┤│25│BP0000000│90.02.14│700,000│├───┼──────┼─────┼─────┤│26│BP0000000│90.02.19│12,500│├───┼──────┼─────┼─────┤│27│BP0000000│90.02.20│85,892│├───┼──────┼─────┼─────┤│28│BP0000000│90.02.20│34,329│├───┼──────┼─────┼─────┤│29│BP0000000│90.02.20│30,000│├───┼──────┼─────┼─────┤│30│BP0000000│90.02.22│10,720│├───┼──────┼─────┼─────┤│31│BP0000000│90.02.24│359,100│├───┼──────┼─────┼─────┤│32│BP0000000│90.02.24│346,500│├───┼──────┼─────┼─────┤│33│BP0000000│90.02.26│266,500│├───┼──────┼─────┼─────┤│34│BP0000000│90.02.27│71,240│├───┼──────┼─────┼─────┤│35│BP0000000│90.03.03│378,000│├───┼──────┼─────┼─────┤│36│BP0000000│90.03.07│8,040│├───┼──────┼─────┼─────┤│37│BP0000000│90.03.08│378,000│├───┼──────┼─────┼─────┤│38│BP0000000│90.03.12│463,100│├───┼──────┼─────┼─────┤│39│BP0000000│90.03.13│363,000│├───┼──────┼─────┼─────┤│40│BP0000000│90.03.13│282,700│├───┼──────┼─────┼─────┤│41│BP0000000│90.03.14│321,000│├───┼──────┼─────┼─────┤│42│BP0000000│90.03.16│105,000│├───┼──────┼─────┼─────┤│43│BP0000000│90.03.16│349,800│├───┼──────┼─────┼─────┤│44│BP0000000│90.03.17│600,000│├───┼──────┼─────┼─────┤│45│BP0000000│90.03.20│60,000│├───┼──────┼─────┼─────┤│46│BP0000000│90.03.23│316,530│├───┼──────┼─────┼─────┤│47│BP0000000│90.03.30│336,300│├───┼──────┼─────┼─────┤│48│BP0000000│90.03.31│200,000│├───┼──────┼─────┼─────┤│49│BP0000000│90.04.06│58,306│├───┼──────┼─────┼─────┤│50│BP0000000│90.04.12│100,000│├───┼──────┼─────┼─────┤│51│BP0000000│90.04.12│412,700│├───┼──────┼─────┼─────┤│52│BP0000000│90.04.17│50,000│├───┼──────┼─────┼─────┤│53│BP0000000│90.04.19│100,000│├───┼──────┼─────┼─────┤│54│BP0000000│90.04.19│72,600│├───┼──────┼─────┼─────┤│55│BP0000000│90.04.21│18,000│├───┼──────┼─────┼─────┤│56│BP0000000│90.04.24│21,000│├───┼──────┼─────┼─────┤│57│BP0000000│90.04.24│28,000│├───┼──────┼─────┼─────┤│58│BP0000000│90.04.25│150,000│├───┼──────┼─────┼─────┤│59│BP0000000│90.04.25│49,000│├───┼──────┼─────┼─────┤│60│BP0000000│90.04.25│378,000│├───┼──────┼─────┼─────┤│61│BP0000000│90.04.27│63,000│├───┼──────┼─────┼─────┤│62│BP0000000│90.04.30│2,625│├───┼──────┼─────┼─────┤│63│BP0000000│90.04.30│40,000│├───┼──────┼─────┼─────┤│64│BP0000000│90.04.30│40,000│├───┼──────┼─────┼─────┤│65│BP0000000│90.04.30│40,548│├───┼──────┼─────┼─────┤│66│BP0000000│90.05.04│612,000│├───┼──────┼─────┼─────┤│67│BP0000000│90.05.04│382,200│├───┼──────┼─────┼─────┤│68│BP0000000│90.05.05│200,000│├───┼──────┼─────┼─────┤│69│BP0000000│90.05.10│100,000│├───┼──────┼─────┼─────┤│70│BP0000000│90.05.10│500,000│├───┼──────┼─────┼─────┤│71│BP0000000│90.05.10│390,600│├───┼──────┼─────┼─────┤│72│BP0000000│90.05.26│315,000│├───┼──────┼─────┼─────┤│73│BP0000000│90.05.08│1,000,000│├───┼──────┼─────┼─────┤│74│BP0000000│90.05.09│3,750│├───┼──────┼─────┼─────┤│75│BP0000000│90.05.15│70,000│├───┼──────┼─────┼─────┤│76│BP0000000│90.05.15│400,000│├───┼──────┼─────┼─────┤│77│BP0000000│90.05.17│500,000│├───┼──────┼─────┼─────┤│78│BP0000000│90.05.18│429,240│├───┼──────┼─────┼─────┤│79│BP0000000│90.05.20│500,000│├───┼──────┼─────┼─────┤│80│BP0000000│90.05.21│8,190│├───┼──────┼─────┼─────┤│81│BP0000000│90.05.22│411,600│├───┼──────┼─────┼─────┤│82│BP0000000│90.05.25│580,000│├───┼──────┼─────┼─────┤│83│BP0000000│90.06.14│324,800│├───┼──────┼─────┼─────┤│84│BP0000000│90.06.15│600,000│├───┼──────┼─────┼─────┤│85│BP0000000│90.06.24│60,000│├───┼──────┼─────┼─────┤│86│BP0000000│90.06.24│20,000│├───┼──────┼─────┼─────┤│87│BP0000000│90.07.06│441,000│├───┼──────┼─────┼─────┤│88│BP0000000│90.07.27│576,000│├───┼──────┼─────┼─────┤│89│BP0000000│90.07.30│748,800│├───┼──────┼─────┼─────┤│90│BP0000000│90.08.06│361,000│├───┼──────┼─────┼─────┤│91│BP0000000│90.08.16│458,640│├───┼──────┼─────┼─────┤│92│BP0000000│90.08.25│300,000│├───┼──────┼─────┼─────┤│93│BP0000000││4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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