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69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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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6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確認股東會議決議無效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694號上訴人即被告神揚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神揚塑膠股份有限公司間99年度訴字第694號確認股東會議決議無效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1,650,000元(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文燦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書記官林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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