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朴小移調字第4號民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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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 朴小 移調字第4號

聲請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今井貴志

代理人 蘇偉譽 新北市○○區○○路○段000號14樓A室

相對人 陳宏彬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小移調字第4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上午10時8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蘇偉譽

相對人陳宏彬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49,301元,及自民國113年8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蘇偉譽

相對人陳宏彬

調解委員楊石旭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

書記官江柏翰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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