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朴小移調字第4號民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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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 朴小 移調字第4號
聲請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今井貴志
代理人 蘇偉譽 新北市○○區○○路○段000號14樓A室
相對人 陳宏彬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小移調字第4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上午10時8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蘇偉譽
相對人陳宏彬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49,301元,及自民國113年8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蘇偉譽
相對人陳宏彬
調解委員楊石旭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
書記官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