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63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6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636號聲請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怡仁 代理人 呂梅蘭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77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2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2月2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靜茹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2月25日
書記官鄭雅雲┌──────────────────────────────────────────────────┐│附表:100年度除字第636號│├──┬──────────┬─────────┬──────┬──────┬────────────┤│編號│發票人│受款人│發票日│到期日│金額(新台幣)(美金)│├──┼──────────┼─────────┼──────┼──────┼────────────┤│001│ 林昌毅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7年6月19日│89年10月23日│800,000元(新台幣)││││份有限公司││││├──┼──────────┼─────────┼──────┼──────┼────────────┤│002│ 張秀鳳許維佳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7年2月7日│89年5月12日│1,600,000元(新台幣)││││份有限公司││││├──┼──────────┼─────────┼──────┼──────┼────────────┤│003│張秀鳳、許維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7年2月7日│89年5月12日│2,274,143元(新台幣)││││份有限公司││││├──┼──────────┼─────────┼──────┼──────┼────────────┤│004│愛迪生電氣股份有限公│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2年4月2日│未載│4,000,000元(新台幣)│││司、 曾紀洋 、曾昭峽│份有限公司││││├──┼──────────┼─────────┼──────┼──────┼────────────┤│005│愛迪生電氣股份有限公│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2年8月31日│未載│5,600,000元(新台幣)│││司、曾紀洋、曾昭峽│份有限公司│││││││││││├──┼──────────┼─────────┼──────┼──────┼────────────┤│006│RICHLEAFCO.,LTD.│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9年7月27日│未載│300,000元(美金)│││、 陳昱旭陳侯富枝 、│份有限公司││││││ 陳雨露 │││││├──┼──────────┼─────────┼──────┼──────┼────────────┤│007│RICHLEAFCO.,LTD.│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9年6月16日│未載│200,000元(美金)│││、陳昱旭、陳侯富枝、│份有限公司││││││陳雨露│││││├──┼──────────┼─────────┼──────┼──────┼────────────┤│008│RICHLEAFCO.,LTD.│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9年5月2日│未載│300,000元(美金)│││、陳昱旭、陳侯富枝、│份有限公司││││││陳雨露│││││├──┼──────────┼─────────┼──────┼──────┼────────────┤│009│選鋒股份有限公司、余│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8年4月15日│93年10月21日│2,000,000元(新台幣)│││ 劍衡黃綺霞 │份有限公司││││├──┼──────────┼─────────┼──────┼──────┼────────────┤│010│RAYESWORLDWIDELTD.│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86年11月14日│89年2月21日│8,000,000元(新台幣)│││、 呂欣尚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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