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4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電信法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四九三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等因違反電信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二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黃國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官林秀惠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4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電信法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四九三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等因違反電信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二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黃國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官林秀惠